摘要:*ST沐邦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ST沐邦公告,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实际控制人廖志远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
*ST沐邦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ST沐邦公告,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实际控制人廖志远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5005号),证监会决定对廖志远立案。
公告还表示,廖志远及该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ST沐邦则公告,该公司已经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5003号)。
而从被调查原因来看,则与该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有关。
就在发布上述公告的同日,该公司还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廖志远和张忠安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汤晓春和刘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9号)。
就警示函来看,该公司存在四大主要问题,包括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年度报告等披露文件存在错误。
进一步来看,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公司以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等方式,通过第三方向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截至2025年6月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4,605.63万元。
而在关联方占用资金上,截至2025年6月末,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3,526.25万元。
简单汇总,截至2025年6月末,该公司合计被占用的资金余额超过8000万元。
警示函表示,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警示函还表示,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志远、财务总监汤晓春和董事会秘书刘毅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