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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下属10家电企遭环保部挂牌督办 2015-08-10 11:32:42

摘要: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10家发电企业,在过去的2014年因超标排放问题突出而遭环保部点名并被挂牌督办。

  日前,环保部下发《关于对2014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显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10家发电企业,在过去的2014年因超标排放问题突出而遭环保部点名并被挂牌督办。
       环保部通报指出,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龙华吉林热电厂(龙潭发电厂)、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北安热电有限公司、沈阳热电厂、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双辽发电厂、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和龙热电厂等10家单位超标排放问题突出。
       除了通报,环保部还对上述10家电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的列举:
       1.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现有2台200MW、2台600MW燃煤火电机组,分别于1988年8月、1989年7月、2007年12月、2008年1月建成投运。1#、2#机组采用碱液喷淋脱硫除尘一体化工艺,5#、6#机组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6#机组采用SCR脱硝工艺。1#、2#、5#、6#机组享受脱硫电价,6#机组享受脱硝电价。经核查核实,该公司2014年发电量68.3亿千瓦时,煤炭消耗量355.2万吨,燃煤平均硫份0.26%。1#、2#机组脱硫工艺简易,运行不正常,中控系统不完善,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1#、2#、5#机组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2.龙华吉林热电厂(龙潭发电厂):该厂现有2台125MW、2台220MW燃煤火电机组,分别于2003年1月、2003年12月、1987年12月、1989年5月建成投运。经核查核实,该厂2014年发电量33.1亿千瓦时,供热量1020.4万吉焦,煤炭消耗量286.2万吨,4台机组均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3.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 :该厂现有2台200MW燃煤火电机组,均于2012年3月建成投运。经核查核实,该厂2014年发电量14.3亿千瓦时,供热量85万吉焦,煤炭消费量114.3万吨,2台机组均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4.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有2台200MW燃煤火电机组,均于2010年12月建成投运。经核查核实,该公司2014年发电量18.5亿千瓦时,供热量508.9万吉焦,煤炭消耗量135.8万吨,2台机组均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5.北安热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有2台50MW燃煤发电机组,均于1997年12月建成投运。经核查核实,该公司2014年发电量5.8亿千瓦时,供热量376万吉焦,煤炭消耗量55.3万吨,燃煤平均硫份0.23%,2台机组均无脱硫设施,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
       6.沈阳热电厂:该厂现有2台25MW燃煤火电机组,均于1982年1月建成投运,4#机组采用半干法脱硫工艺。经核查核实,该厂2014年发电量2.7亿千瓦时,供热量422.6万吉焦,煤炭消耗量35.5万吨,燃煤平均硫份1%。3#机组未建脱硫、脱硝设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4#机组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二氧化硫超标排放1218小时,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7.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 :该厂现有2台350MW燃煤火电机组,均于2011年12月建成投运,采用SCR脱硝工艺,享受脱硝电价。经核查核实,该企业2014年发电量31.9亿千瓦时,供热量516.9万吉焦,煤炭消耗量232.3万吨,脱硝设施运行不正常,1#、2#机组氮氧化物分别超标排放1863小时、2034小时。
       8.双辽发电厂 :该厂现有4台300MW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1994年4月、1995年11月、2000年12月、2000年12月建成投运,采用SCR脱硝工艺,2014年10月起享受脱硝电价。经核查核实,该企业2014年发电量43.9亿千瓦时,供热量110.2万吉焦,煤炭消耗量325.4万吨,脱硝设施投运率低,运行不正常,1#-4#机组氮氧化物分别超标排放2746小时、2037小时、960小时、1600小时。
       9.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有2台600MW燃煤发电机组,均于2009年9月建成投运,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SCR脱硝工艺;均享受脱硫电价,2014年4月起均享受脱硝电价。经核查核实,该企业2014年发电量46.5亿千瓦时,供热量110.6万吉焦,煤炭消费量286万吨,燃煤平均硫份1.2%,脱硫脱硝设施运行不稳定,1#、2#机组二氧化硫分别超标排放725小时、1119小时,氮氧化物分别超标排放530小时、1233小时。
       10.和龙热电厂 :该厂现有2台12MW循环流化床机组,均于2012年11月建成投运,采用干法脱硫工艺。经核查核实,该企业2014年发电量0.48亿千瓦时,供热量123.2万吉焦,煤炭消耗总量14.6万吨,燃煤平均硫份0.4%,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环保中控系统数据混乱,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
       记者注意到,此次包括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内,共计17家企业一同被通报。而上述通报指出,对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上述17家企业挂牌督办。各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整改方案,并报环境保护部、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2015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予以处罚。(新华网  杨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