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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耦合发电兜底消纳生物质能 品种互补多方共赢 2017-12-22 10:33:43

摘要:电力管理要深化机制和体制改革,塑造更适应未来能源生产消费“多能源品种互补、各电力类型互济”发展方向的电力体制机制。

  国家能源局、国家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发挥我国煤电体系技术领先优势,依托现役煤电高效发电系统和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构筑城乡生态环保平台,兜底消纳农林废弃残余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厂、水体污泥等生物质资源,破解秸秆田间直焚、污泥垃圾围城等社会治理难题,克服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污染物排放水平偏高的缺点,增加不需要调峰调频调压等配套调节措施的优质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促进电力行业,特别是煤电的低碳清洁发展。

  针对社会关注的相关内容,本报记者日前专访了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行业处的蒋庭军,请他对《通知》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耦合发电试点工作,是电力行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携手共进,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细落小落到实处的一个具体举措。”蒋庭军向记者介绍了耦合发电的工作背景,我国正处在绿色发展的“转折期”,电力行业也正处在生态文明属性与基础设施属性“再平衡”的新阶段。电力管理要深化机制和体制改革,塑造更适应未来能源生产消费“多能源品种互补、各电力类型互济”发展方向的电力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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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华电襄阳燃煤耦合秸秆发电技改工程现场
  兜底消纳多方共赢
  来自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生物质是地球上存在最广泛的物质,我国每年产生的农林废弃残余物约12.5亿吨。其中,可供收集的农作物秸秆资源量约6.9亿吨,在充分满足肥料、饲料、基料和原料四大产业的需求之后,可供能源化利用的约有3.4亿吨。此外,还有可供能源化利用的林业加工剩余物约3.5亿吨。目前的能源利用方式仅消纳可供能源化利用的农林废弃残余物总量的约7%。全国县级城市已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约4000座,污泥(含水率约80%)日产量超过3200万吨,且每年还以5-10%的速度增长,而配套的污泥日处理能力仅约1100万吨,缺口超过60%。
  记者从国家环保部了解到,秸秆露天焚烧直接污染大气环境,对重污染天气的形成和加重起到推波助澜作用。尤其是秋冬季节秸秆焚烧,对当地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影响的贡献率在14%~55%之间。卫星遥感监测数据也显示,今年多地再次出现较密集的秸秆焚烧火点,排放大量低空污染物。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环保意识的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和水体净化行业不断发展,各类设施的水处理总量与程度不断扩大和提高,产生的污泥量也日益增加。污泥含有大量病原菌、寄生虫(卵)、以及铬、汞等重金属和多氯联苯、二噁英、放射性核素等难降解的有毒有害物,处置不当极易导致二次污染。
  蒋庭军表示,耦合发电正是破解上述难题的有效手段。耦合发电技改可利用电厂既有发电设施和其他公用设施,根据生物质燃料的不同,增设相应的生物质燃料处置装备,只需对原有燃煤锅炉做局部改造。
  “投资省、见效快、排放低、切换灵活的特性,使之既能兜底消纳生物质资源,又不依赖于生物质燃料。”蒋庭军说。
  计量环保重在实时监管
  事实上,耦合发电在国际上广泛应用,是一种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有利于促进化石能源替代,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耦合发电可替代一定比例煤炭,有效提升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且该部分可再生能源电量不需要配套调节,电能质量与煤电没有差别,不存在技术因素导致的上网消纳问题,度电全社会成本远低于其它可再生能源发电。
  关于耦合发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计量问题,蒋庭军以耦合发电在运项目为例,做了详细说明,认为目前采用的农林废弃残余物气化计量、污泥垃圾GPS三联单转运等实时计量监管方式技术方案可靠,组织程序可行,具有优先推广的价值。《通知》明确,对弄虚作假、骗取政策支持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缴违法违规所得,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至于民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蒋庭军表示,耦合发电试点项目需要建立和执行有关环境管理制度,相关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排放标准与排污许可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超低排放。耦合发电试点项目主动开展“装、树、联”工作,即安装污染源监控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在显著位置设立显示屏,将污染排放监测数据实时公开;污染物排放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耦合发电项目的环保工作并不依赖于抽查,因为监管是实时自动的。
  各方看好耦合发电前景
  随着中国碳减排制度体系建设和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日趋完善,耦合发电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蒋庭军介绍,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各大发电集团非常看好耦合发电的发展前景,截至目前,已有近20家发电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先期自主报来请求开展耦合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请示。对于这些项目,尚需按照《通知》要求,完善项目技术和工程方案、投资经济性测算报告等,再行统一申报。
  《通知》指出,耦合发电生物质能部分电量的电价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目前,国家未就特定的生物质能发电形式出台新的电价政策。蒋庭军表示,国家赞同各地积极落实技改试点项目享受生物质能电量相关支持政策,因地制宜制定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价格补偿机制,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合理补偿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成本并保障企业合理盈利。鼓励各市场主体,加快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创新盈利模式,从依靠补贴发展转变为依靠自身竞争力的市场化发展,促进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退坡机制的完善。
  蒋庭军强调,试点项目数量“上不封顶,但不追求数量”,核心原则是“兜底消纳”。在秸秆田间直焚、污泥垃圾围城等现象上,只要地方有难题,民众有需求,电厂有意愿,国家就支持和鼓励燃煤电厂开展耦合发电技改试点工作。但开展耦合发电技改试点工作并不是行政审批,不涉及批准问题。申报试点的项目,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将组织专家审核项目技术方案的先进性、设备的国产化率、生物质资源的可持续获取量、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可靠性、经济性测算指标的合理性、项目前期准备情况,以及项目是否具备近期开工条件等,通过审核的项目列为耦合发电技改试点项目。试点项目由地方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各项目原则上应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任务。
  蒋庭军进一步阐述,当生物质资源处置成为周边社会难题的时候,属地燃煤发电企业就应该主动与当地政府对接,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责任,使难题成为契机、危害变身效益、资源不再错配。而开展耦合发电工作的燃煤电厂,最最需要的是要深刻理解耦合的含义,在技术耦合、政策耦合、资源耦合、社会效益耦合上既要创新,也要创旧,不断开发重构商业模式,构建兜底消纳生物质资源的煤电环境治理生态平台。《中国改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