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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规 东方日升及其董事长林海峰、董秘雪山行收到行政监管措施 2025-11-03 08:42:21

摘要:东方日升以及其董事长林海峰、董秘雪山行分别收到了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显示,宁波

东方日升以及其董事长林海峰、董秘雪山行分别收到了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宁波监管局决定对东方日升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林海峰、雪山行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与此同时,要求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该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向宁波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有关人员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根据公告,该公司以及董事长、董秘之所以被采取监管措施,主要有两点: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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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上,东方日升未及时披露其出售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未按时收回的信息。
 
资料显示,2022 年 6 月8 日,该公司公告披露拟转让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旭宁)100%股权,宁夏旭宁应付公司18,484.75 万元款项预计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归还。宁夏旭宁未如期全额归还,截至2024 年末欠款余额为10,565.86 万元。
 
已经发布的三季报显示,虽然其亏损额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但前三季度的亏损仍然达到了9亿元。而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则增加至了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