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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新能源风电项目触生态“红线”被责令拆除 2021-03-24 17:57:34

摘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新能源项目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如何协调发展引发关注。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新能源项目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如何协调发展引发关注。
  3月17日,大唐新能源(HK:01798.)发布公告称,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减值损失增加约2.76亿元,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3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资产减值准备中,大唐新能源大风坪风电场部分风机及升压站拆除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达1.9亿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该风电场项目在2020年4月曾被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点名”,被指与贵州都柳江源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同时相关审批手续涉及违法办理。
  根据大唐新能源方面披露,其接到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函件,要求科学制定拆除和生态修复方案,包括尽快完成涉及自然保护区内17台风机及升压站拆除工作及生态恢复工作。
  对此,2021年3月22日,大唐新能源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相关事项已经发布公告,可以参考公司公告,政府层面的消息没办法给予回应。
  事实上,大唐新能源的风机触碰生态保护“红线”而被拆除并非个例。近年来,湖北、山东、宁夏等多地也发生过类似现象。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碳中和时代背景下,今后随着风电和光伏大规模发展,可能类似的情况还会再出现。我们应该把新能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到一个重要位置,加强监督尤其重要。
  触碰生态保护“红线”的代价
  大唐新能源是国内最早从事新能源开发的电力企业之一。2004年成立以来,经过数年发展,于2010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控股股东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显示,大风坪风电场项目业主为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该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自治州独山县,项目装机容量48MW,包括24台2MW风力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一座110千伏升压站等。其装机容量占大唐新能源在役总装机容量10015.7MW(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0.48%。
  近期,大唐新能源接到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函件,要求公司科学制定拆除和生态修复方案,确保2021年5月中旬前完成涉及自然保护区内风电机组及配套设施整改,并在7月底前完成生态恢复工作。
  记者注意到,目前大唐新能源大风坪风电场风机及升压站拆除施工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开启,并对外发布了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11台风机及升压站拆除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计划工期为2021年4月10日至7月30日。
  对于上述项目拆除招标工作,大唐新能源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司整体对17风机做减值准备,在拆除过程中有相关方案,会从经济角度和方案设计方面进行考量,按照步骤拆除。
  大唐新能源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积极与贵州省、黔南州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在落实整改要求的同时尽量降低损失,其中包括:尽快完成涉及自然保护区内的17台风机和升压站拆除工作及生态恢复工作;对迁建风机机位重新选址、新项目的获取等优惠政策寻求政府支持。
  针对拆除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机及升压站,大唐新能源初步测算,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1.9亿元。
  除了大风坪风电场部分风机及升压站拆除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外,叠加应收款项计提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0.32亿元和部分前期项目前期费计提减值准备约0.54亿元,整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将导致大唐新能源合并财务报表减值损失增加约2.76亿元。
  记者注意到,大唐新能源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呈增长态势,实现营业收入65.7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6亿元,同比增长69.4%;不过,由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约2.76亿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3亿元。
  相关审批手续被指违法办理
  尽管大唐新能源近日才公布风机拆除及升压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不过记者注意到,在2020年4月,大唐新能源大风坪风电场项目触及贵州都柳江源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的行为曾被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曝光。
  贵州生态环境厅官网显示,都柳江源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于2013年9月6日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以原生性泥炭藓沼泽地生物资源、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为主要保护对象。保护区位于独山县境内东北角,总面积213平方千米,其中核心区53平方千米、缓冲区52平方千米、实验区108平方千米。主要问题包括:保护区内违法建设朴语山居等旅游项目、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违法办理大风坪风电场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其中,大风坪风电场项目2014年2月开工建设,2017年6月建成投运。项目立项、环评、水保、安评等相关审批手续于2012年(保护区设立前)办理完成,规划选址、林地审批手续分别于2013年10月、2015年1月(保护区设立后)办理,国土用地手续至今(2020年4月)未办理。
  根据现场调查,该项目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时,委托编制的《独山县大风坪风电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独山县大风坪风电项目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明确认定该项目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现场核查,6台风机位于保护区核心区、7台位于缓冲区、4台位于实验区,升压站位于缓冲区。
  对于上述问题,大唐新能源相关人士表示,相关事项已经发布公告,可以参考公司公告,政府层面的消息没办法给予回应。不过,一位项目开发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项目做得早,彼时环保意识淡薄。
  如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那么,作为实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未来在发展新能源的同时协调生态环境发展也尤为重要。
  “贵州生态部门的曝光是非常有必要的。今后随着风电和光伏大规模发展,可能类似的情况还会再出现。我们应该把新能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到一个重要位置,加强监督尤其关键。”林伯强认为,碳中和的提出有利于发展光伏和风电等新能源,也是为了保护环境。如果发展新能源的同时破坏了生态环境,这与发展新能源的初衷就背道而驰。(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