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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环境监测领域新规引热议 网友:大气造假能“赦免”吗? 2017-12-26 11:16:29

摘要:日前,环保部出台了《关于通过高值替代方式处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有关问题的请示》,对发生监测数据弄虚造假情况,用当月监测数据最高值替代弄虚作假当日的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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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环保部出台了一项政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地热议。这个引起社会各界广泛争议的政策就是2017年9月,环保部环境监测司给监测总站发函,称《关于通过高值替代方式处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有关问题的请示》(环签[2039]号,简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处罚新规”)已经部领导同意,按照部领导批示要求,对发生监测数据弄虚造假情况,用当月监测数据最高值替代弄虚作假当日的监测数据,其余时间使用当日实际监测数据。
  这一处罚措施,使得邯郸等城市从中受益的说法仍在坊间“发酵”。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处罚方式的执行就造成了一个奇怪的后果,邯郸市本来在8月底年综合指数倒排第一,结果到9月底超过石家庄,上升到倒排第二。造成这一结果是因为实行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处罚新规,邯郸市年综合指数在9月30日一天之内下降了0.49,一举低于石家庄,摘掉了倒数第一的帽子。自此“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处罚新规”,业内质疑纵容造假引发媒体关注。
  之前环保部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处罚规定为,以弄虚作假当月各项污染物监测数据的最高值替代当月的月均值,即将某项污染物该月每日监测数据最高一天的数字,作为当月的全月均值。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处罚新规只把造假当天的数据用高值替换掉,对整月的空气质量不会有太大影响。相较于原来的规则,新的规定惩罚弄虚造假的力度有所减轻,邯郸也因此得益。政策的特指性太强,等于为邯郸出台一个新的政策”。业内不愿具姓名的人士指出。
  2017年是“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无论是工作任务还是目标任务均十分艰巨,“这种重压之下却将数据造假的代价减轻,不仅不利于空气质量数据的真实有效,反而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造假行为”。上述人士认为。
  另外,该人士还认为,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处罚方式溯及以往的要求不合理。政策出台背景不透明,重大政策与法规应由部委机构颁布,监测司出台政策有所牵强,并且政策特指性太强,那么政策背后是否有“利益输送”,值得深思。
  “既然新规则是9月定的,那就应该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现在却是回到1月份开始执行,势必会推翻之前可能已经存在对数据弄虚作假的处罚结果。常理应该是出台新政应该从政策出台之日起实施,而不能从政策颁布时间向前施加责任”。该人士说。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处罚新规一个可能直接因此受益的例子是河北省邯郸市。据环保部官网发布的2017年4月份74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当月邯郸市六项主要空气污染物中,除了O?(臭氧),其他五项月均浓度水平在74城均排名倒数第一或第二,有些数据高得异常。
  以PM2.5为例,4月份邯郸市PM2.5的月均浓度为156微克/立方米。而邯郸周边的邢台市只有56微克/立方米,石家庄市只有61微克/立方米,衡水市只有63微克/立方米,邯郸的月均浓度为周边城市的近三倍。从全国来看,在74城中,邯郸的PM2.5浓度也比排名倒数第二的太原(103微克/立方米)高出一半,是倒数第三城市保定(67微克/立方米)的两倍多。
  “由此可以看出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处罚新规对造假惩处明显减轻,无疑是纵容造假,让邯郸这类造假的城市侥幸摘掉倒数第一的帽子而受益。”该人士说。
  今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要求“加大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力度,严格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处罚方式放宽弄虚作假的惩罚力度显然与国务院的要求不符合。”上述人士说。以排名措施进行惩处还是有必要的,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处罚方式放宽惩处力度显然不利于环境保护。在环保重压之下,难以起警示的作用。
  党的十九大描绘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绿色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打赢蓝天保卫战。环保部一马当先,深得民意。但是这种对数据造假行为的放纵的确令人不能理解。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处罚方式有失公平,在环保重压之下,难以起警示的作用。全社会都应倡导撸起袖子加油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良好风气。这种对待邯郸造假的处理方式,着实不利于全社会共同行动,下苦功、用真劲,共同建设美丽中国。这种对大气治理数据造假的最终处理结果,我们将拭目以待。(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