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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卜昌森:山西煤炭产业发展的出路何在 2017-02-23 15:42:14

摘要:实施能源产业创新工程”的目标任务,顺应能源革命要求,坚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和工业转型升级,山西煤炭产业必将实现凤凰涅槃式的蜕变。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可以预见,经过这一轮市场的洗礼,山西煤炭产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实施能源产业创新工程”的目标任务,顺应能源革命要求,坚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坚定不移推进煤炭去产能,提高先进产能占比和综合经济效益,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和工业转型升级,山西煤炭产业必将实现凤凰涅槃式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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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昌森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
  为此,在煤炭产业发展上今后需要找准突破口,打出组合拳:
  一、加快推动煤炭行业改革——资源再整合、产业再重组
  针对煤炭产业集中度不够的问题,深入研究资源条件,科学谋划产能布局,对煤炭资源再整合、对煤炭企业再重组。
  1.进一步实施战略性重组,发展煤炭大集团,推进煤炭产业集约化发展。依托我省晋北、晋中、晋东三大基地和动力煤、炼焦煤、无烟煤“三大品牌”,综合运用市场、法律、经济手段,实施煤矿企业战略性重组。整合重组优化的原则是按照不同煤种、不同区域,整合重组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性质的特大型、“巨无霸”煤炭企业集团,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减少煤矿数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矿井单井规模,提高人均产煤效率,从而切实提升山西煤炭产业在全国煤炭市场上的话语权和竞争力。
  2.推进三大煤炭基地建设,提高煤炭生产控制力。大型能源基地是能源供应的主体。山西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集中资源、集中优势,建设煤炭大基地,在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煤炭生产控制力。根据国家规划的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和18个矿区的总体规划,按照区域煤质和煤层赋存特点,以大型煤炭企业为开发主体,有序建设晋北、晋中、晋东三个大型煤炭基地,大力推进煤炭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形成多向关联、综合开发、循环发展的大型煤炭基地产业格局,做大做强煤炭企业,确保企业持久健康发展,推动传统煤炭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迈进,最终实现科学发展。
  3.紧跟世界生产服务业发展趋势,组建或引进煤化工专业化公司。专业化公司,可以有效地化解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专业化施工队伍不足和安全管理难度大的问题,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我省煤化工产业长期以来之所以一直未能走出困境,一个很大的制约因素就是专业技术人才不足,隔行如隔山,存在技术短板。煤炭人的特长就是挖煤,干别的缺乏人才、管理、技术优势,虽然从社会上招聘了一些技术人才,但要形成一支系统性强、相互协调支撑、有成熟技术管理优势的管理团队,非一日之功。而当今社会,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让专业人干专业事,是时代发展的趋势。因此,对煤化工等非煤项目,我们不妨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组建或引进煤化工专业化公司,进行专业化生产经营管理。
  二、加快深化国企改革——激发动力、释放活力
  在厘清国企体制机制等制约问题的基础上,对症下药,分类施策,采取“七个一”的措施,强力推进国企改革:
  1.解开“一个结”,就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打开国家经济控制力简单混同于国有经济控制力、混同于对国有企业持股比例这个“结”。通过进一步的思想解放,认识到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优质发展均可以提高国家实力,解除附加在国有经济、国有企业身上过多的负担,取消非国有资本经营领域的过多限制,激发各种经济体创新创效的活力。
  2.搞好“一个分类”,就是按照国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合理划分公益类和商业类(包括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国有企业,并根据不同的类型分类施策,确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和监管方式。
  3.定好“一个位”,就是明确政府、国资监管部门和企业各自的角色定位。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涉及政府、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国有企业等四类主体,要打好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战。政府应发挥战略推动、营造良好环境作用,尽快完善改革配套制度,尤其应该尽快出台类似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允许国有企业动用国有资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制度,切实减轻国有企业改革的负担,使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国资监管部门应发挥出资人监督管理、积极指导作用,转变监管理念,做好分类指导,尽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产、管资本的转变,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创新;企业应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和国有资本运营创效作用,主动改革企业内部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企业应对市场竞争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4.划定“一个框”,就是划出政府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权力边界的“框”。要大力推进“六权治本”,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在此基础上,引导国有企业理顺内部治理机制,划好母子公司权责利边界,划好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的权责边界。
  5.拆掉“一堵墙”,就是拆除束缚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围墙”。通过改革工商管理体制、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等方式,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改变政府部门主要履行事前审批职责为主要履行“事中监督、事后追责”职责,构建“法不禁止即可为”的经营环境,提高企业自主选择业务、快速捕捉市场机遇、主动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
  6.敞开“一扇门”,就是打开国有企业吸收利用非国有资本的“大门”,树立“与巨人同行”的理念、“种好梧桐树”的理念,破除“肥水不留外人田”的小农经济思维,借力、借资、借技、借智,拿出优质资源吸引优质的战略投资者,发展优质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7.用活“一个工具”,就是用活资本市场这个国企改革的“助推器”。充分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实现整体上市、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或引进战略投资者;拓展证券化运作渠道,创新煤炭金融产品,鼓励煤炭企业债务重组,支持企业跨区域、跨领域并购重组和国有产权跨区域、跨领域流转,把“死”资产变成“活”资本,不断提高运营水平和盈利能力。要强化经营的理念,经营煤炭资源,经营煤炭资产,经营煤炭市场,经营煤炭流通,向下游产业延伸。
  三、加快做强做优煤炭物流——充分释放山西的资源和区位优势
  任何商品,真正有话语权的不在生产环节,也不在应用领域,而是在流通领域。谁控制了物流,谁就控制了价格,煤炭也不例外。山西煤炭流通具有独特的资源和区位优势,晋陕蒙三角地丰富的煤炭储量和居于华中要塞的地理交通位置,经营煤炭流通得天独厚,应积极发展现代化、专业化煤炭物流企业,形成集仓储、加工、配送、网上交易、融资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物流产业链和集铁路、公路港口、航运于一体的大物流服务体系。山西应积极探索建立包括资源储备、产能储备和现货储备等多种形式相联贯的战略储备体系,发挥季节调峰、价格调节和应急保障的作用。具体讲:
  一是在省本级以晋能集团和煤炭进出口公司为核心,以煤炭交易中心为平台,联合五大集团的销售公司组建大型煤炭经营集团,必要时可以效仿电力企业“厂网分离”的管理办法和公安系统条块结合的干部任用办法,统一全省的煤炭销售,重点控制无烟煤和焦煤的销售。
  二是以华北、华东、华南三大片市场为重点,在水路枢纽点如山东日照、江苏连云港、河北秦皇岛、湖北汉阳、湖南株洲等地建立大型特大型煤炭仓储基地,间接地将煤矿建到煤炭使用地;同时,在山西西部北部与晋陕蒙交界县设立大型仓储企业,进行煤炭购销和洗选。
  三是运用煤炭销售地区建立的仓储基地优势,在内蒙、陕西、宁夏、新疆、青海等新兴产煤大省(区)实行煤炭采购基地采购煤炭,在华南地区也可以就近采购国外煤炭等。
  四是创新交易方式,构建煤炭现代市场体系。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为依托,进一步完善交易平台功能,通过市场化手段,吸引国内外煤炭供需双方进入交易平台,不断扩大交易规模,并不断探索煤炭期货市场,引领市场发展。特别是对山西在全国产量和储量都占有绝对优势的焦煤、无烟煤等稀缺煤种,引导企业适当控制产量,根据供求关系调节市场价格,取得市场话语权。
  四、加快推动转型发展——抓住最后的机遇
  成功的产业不是赢在起点,而是赢在转折点,转型升级是产业振兴的关键。当前,煤炭产业的发展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煤炭产业的转型发展也已迫在眉睫。
  1.大力发展先进产能。去产能既是主动减量的过程,又是盘活存量的过程,必须要突出调整结构主线,把无效的产能淘汰掉,把先进的产能发展上去,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同时,促进行业优化升级。
  一是要全力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通过“减量置换”、“减量重组”等措施,确保“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总产能“只减不增”,完成中央安排我省去产能任务。
  二是要大力发展先进产能。“十三五”期间,要通过新增综合单产达标、新增工效达标等途径,增加先进产能。要加快建设现代化矿井,根据现有资源赋存条件和矿井布局结构,优先建设安全高效、资源利用高、抗风险能力强的现代化大型矿井。要加快“减量置换”进度,把落后的产能置换为先进的产能。
  2.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在煤炭主业发展上应坚定不移地转方式、调结构,推动产业从价值链低端向高端延伸,走出一条内涵发展、创新驱动之路。在产业转调上应加快形成煤电一体化发展模式、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模式和煤炭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形成相互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
  一是加快煤电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省煤炭资源和区位优势,充分把握国家在我省实施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带来的有利时机,以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为重点,加快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水平和规模提升,深化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与五大电力央企合作,以建立股权为纽带的煤电联营和签约契约为基础的长协合同为主要形式,按照典型引路和全面推动相结合、政府搭台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将煤炭电力企业协调发展关系引向深入,推进我省煤电基地建设,实现煤电深度融合发展。
  二是构建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体系。在优化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提高煤炭资源加工利用产品附加值,由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转变,尽快形成规模,占据市场份额。要科学规划现代煤化工产业布局,突出山西煤种全、品质优的优势,坚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大煤化工关键技术攻关,加大除硫技术研究,做到超前谋划,合理布局,在三大煤炭基地合理规划建设一批煤制油、甲醇制清洁燃料、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天然气等现代煤化工产业项目。
  三是延伸煤炭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煤炭循环经济。瞄准市场需求,进一步拉长煤炭产业链,生产煤炭终端产品,提高产业链附加值,推动煤炭产业链条向高端延伸;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龙头,以煤炭工业园区为载体,树立“现代大煤炭产业”理念,建设一批重点循环经济园区,大力发展煤电、煤化工、煤层气、煤机制造等产业,加快煤炭就地转化率,引导和促进企业集中和产业集聚,使有限的煤炭资源真正做到“吃干榨尽”,使循环经济成为资源保护、合理利用的主要方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加快实施商业模式创新——靠创新实现价值增值
  一方面,充分发挥交易中心这个国内目前唯一冠以“国”字号的煤炭交易市场优势,探索搭建营销新模式。以降低煤炭交易成本和提升完善煤炭现货交易功能为目的,以“互联网+煤炭”现代物联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为依托,探索设立能源商品交易机构,建立支付清结算服务中心,进一步夯实以交易服务为核心、信息服务为基础、物流服务为保障、金融服务为延伸的一核三系“四位一体”交易综合服务体系,并逐步探索建立集现货交易、场外交易及期货交易为一体的多层次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实现物资流、信息流、资金流相互融合,推动全省煤炭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要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积极研究煤炭价格形成机制。
  另一方面,鼓励煤炭企业积极采用产融结合等现代化的运营模式,加大商业模式创新力度,实现从提供产品到提供解决方案的商业模式的转型升级,由卖产品到卖配方、卖方案、卖技术、卖服务。积极推进产融结合发展,借助煤炭营销及大宗物资采购等供销渠道,利用企业财务公司联合搭建融资平台,面向供销商企业群提供基于国际采购、物流监管、融资租赁为一体的综合型供应链融资服务等。
  在煤矿安全生产上,须要牵住“牛鼻子”,打好主动仗:
  (一)进一步严格煤炭资源开发开采准入
  一是通过多种制约因素的系统集成,形成“多位一体”准入机制,把安全准入与环保准入、质量准入、效益准入等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二是设立“禁采”“限采”“缓采”“停采”的区域和资源种类,禁止规划和开采不安全、不环保、低质量、低效益的资源。
  三是完善退出机制,对已经批准开采的地质构造极其复杂、灾害非常严重、风险程度高、安全无保障、无效益或效益低下的矿井或煤层,分类别设定时间表,依法有序退出。
  四是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严格规划准入、规模准入、工艺技术设备准入、人员素质准入、人流密度准入,严禁违规违法生产建设。
  (二)进一步严格落实煤炭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抓企业内生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实行最严格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是抓两个关键人、健全三个关键团队。两个关键人是矿长和总工程师,抓住两个关键人就抓住了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牛鼻子”。三个关键团队:一个是健全以矿长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确保其思想真重视、责任真落实、管理真到位;另一个是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技术管理团队,要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落实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再就是健全以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为主的现场管理团队,要求其按章指挥、按章作业、真抓严管。
  (三)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矿井整治力度
  资源整合矿井井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工程技术人员少,安全管理基础差,地质条件复杂,安全监管监察难度大。对此类矿井,应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一是要查条件、分类别。根据煤矿瓦斯、水害重大灾害威胁程度及日常监管监察情况,筛选出不放心矿井,对其实施重点监控;
  二是要严厉打击明合暗分行为,确保矿井真接管、真控股、真投入,真正将企业主体责任、办矿主体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要疏通资源整合矿井关闭、退出机制,对已经批准开采的地质构造极其复杂、灾害非常严重、危险程度高、安全无保障、无效益或效益低下的矿井或煤层,分类别设定时间表,依法有序退出。将效益回报无望、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煤矿尽快关闭淘汰。
  (四)进一步加强瓦斯和水害治理
  既要突出指标,更要着力治本。
  一是抓紧出台我省瓦斯、水害治理有关规定。山西煤监局经过征求企业、专家意见,多次讨论后起草了《山西省煤矿防治瓦斯规定》、《山西省煤矿防治水规定》,去年已上报省政府,应尽快审议、出台。山西煤监局也正在起草制订《山西省煤矿老空水防治规定》,完成后也将尽快上报。
  二是对瓦斯、防治水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严格准入,使用能干的、会干的、有责任心的专业人员。同时通过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责任意识,让职工熟练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紧急避险等技能,培育本质安全型员工、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是组建专业监管监察队伍,实施专业化执法。依靠具有真才实学的专家队伍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山西煤监局去年以来在全系统组建了瓦斯、防治水和煤层气三支专家型执法队伍,效果明显。
  四是引导企业在技术服务上走“专业化”之路。重点成立瓦斯、防治水专业化服务公司,实现让专业人干专业事、专业工程专业队伍施工,以专业化的技能、专业化的素养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保障安全。
  (五)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针对当前煤炭市场反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现象抬头的现象,进一步加大动态执法力度,开展“双随机”执法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五假三超”,即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促进企业依法生产。对承担释放产能任务的煤矿严格执行在限定时间内全年不多于330天组织生产的规定;对未列入释放产能的煤矿继续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发现“五假三超”行为的一律严格依法查处,该罚的罚,该停的停,不能姑息迁就。
  总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广大煤炭企业和煤炭人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有理由坚信:山西煤炭产业必将迎来更加璀璨夺目的明天!《能源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