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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许勤华教授:“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五大不可控的风险 2017-08-02 09:32:16

摘要:017年8月1-2日,第十一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议程在北京隆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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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新闻网讯:2017年8月1-2日,第十一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议程在北京隆重召开。在以“能源转型与公共政策推动”为主题的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秘书长许勤华教授以“一带一路”倡议能源国际合作为主题作了演讲。
  以下为许勤华发言文字实录:
  许勤华:今天非常容幸有这样的机会,来参加新能源政策高层论坛。因为在座的许多都是大家,他们的思想一直引领着我,以及和我们学校能源研究各个领域的老师们。我想我斗胆的以中国人民大学的科研机构,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高端智库、国家发展战略研究院来庆祝,或者恭喜经济与能源政策专委会以及民德研究院的成功建立。在你们这些有思想性的专家引领之下,我想对中国能源研究必定是一个创新改革式的发展。
  今天我在讲这个议题之前,我要感谢范司长,原来这个题目叫做“一带一路”倡议下新能源合作的机遇与风险。他非常理解,对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能源合作,他的研究现在到了一个什么样的阶段,他可能很清楚的知道,如果我讲新能源合作的话,可能会有一些瓶颈,所以他把这个放的更开阔一点。
  我稍微介绍一下中国人民大学能源中心,分为两块。一块儿是经济学院,还有一个是能源环境,还有一块儿是能源法,在法学院。这四个学科都是中国学科排位当中排列第一的。为了对“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比较好的研究,我们也进行了分领域基础性不断进展的研究。
  第一,我们在很早之前就开始了对“一带一路”所属重点区域和国家的发展能源的产业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这个拿到了国家社科基金的支持。
  第二,“一带一路”能源投资的风险指数研究。这个到目前为止已经做了两年,我们构建了一个新的方法论。因为来自学校,肯定是以学院派的方式做一些问题,有时候可能缺地气。今天有这样的机会跟智库,或者说产业界的接触,可以增加地气,能够把它落地为实。
  第三,马上就要完成的,已经经历两年的研究,能源企业全球竞争力的研究。如果要合作的话,最主要的电是落在企业合作。假如说不做到知己知彼的话,无法达到一个能够满足我们所需要的,或者达到一个交易成本,我们认为最优化的一种形态下的合作。能源企业全球竞争力分为油气、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能源装备以及能源服务,我们构建了一个方法论和模型。
  第四,我们想解决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很大一个问题,在于会面临一个比较难以控制的,或者在政策上比较难以进行量化,作出应对措施的一个大的挑战,就是地缘政治风险。我想这个基本上是全世界都没有得出一个基本方法的解决。我们现在在跟国内的,主要是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以及国外的哥伦比亚大学在构建一个地缘政治风险预测模型图方法,也在做这样一些工作。
  在所有这些工作的情况下,我们才开始对“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机遇和挑战做一个总结,应该不是非常完整。主要回答的是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什么是能源合作?刚才韩所长和美丽的景老师已经回答了。国际合作对它的理解已经有了一种概念性新的认识。第一,有没有合作的心愿;第二,合作有没有存在的条件;第三,合作想用什么样的模式;第四,合作怎样具有可持续性。
  这张地图画了两条横的箭头,作为中国和另外一个国家进行能源合作的方式进行对比,另外一个国家是美国,美国很早之前有一个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纵向的是美国人的合作方式,横向的是我们的。我们更高于美国的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合作。我们在选择合作的模式方面,跟他们有很大的差异性,美国更倾向于使用多边合作的方式,把资金更多的嫁接于他所掌控下的世界银行或者叫亚洲开发银行,或者可以融资,或者可以让盟国分担起融资风险的一种方式,一般是提出倡议,落实到各个相关的国家,由相关的国家跟主要的金融机构去洽谈,最后来达成这样一种合作。而中国最主要的方式是以双边带多边的方式,融资也主要是以我为主。相互之间是不是有借鉴或者学习,或者相互交叉的方式,可以进一步研究。
  要回答第二个问题,这个倡议能不能给能源合作带来一些机遇?反过来回答一个问题,能源合作对于“一带一路”倡议和战略的建设到底能起什么样的作用?我以中国和中亚的管道来解释一下“一带一路”战略的补充。在中国和中亚管道,2006年、2007年已经开始在设计筹备,包括中石油落实,在这个时候如果要完成管道,当然现在已经成功的进行运营了,要实现的就是“一带一路”最后提出的倡议当中指导的五个原则,就是政策、设施、贸易、资金和民心。这样的情况下,才能把管道运行的更为成功。反过来说,管道的先期运行和建设,给“一带一路”倡议或者战略提供了一种限值的经验性的总结。也就是说,“一带一路”在能源合作的领域当中已经奠定了非常强的经验积累。能源合同起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引领或者基础的奠定。
  还要回答的一个问题,互相之间到底有没有一种可能性来进行合作?主要在于禀赋差异。很重要的问题是,刚才有专家提到能源安全的问题。到底有没有像特朗普所说的能源独立的形态存在在全世界。如果说每个国家对于能源安全的认识,从国际层面的考虑还是一种排他性的话,我觉得“一带一路”的能源合作应该是做不起来的,但是现实告诉我们这个能源合作很顺畅,是重中之重。每个国家有自己的能源安全的理解,比如在“一带一路”当中能源资源国、能源途径国和能源消费国。能源消费国最主要实现的持续的经济性的能源支持,途径国利用能源途径的管道来实现自己的经济收益。资源国最主要的是能够获取足够的市场把资源换成钱币来支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这个情况下是不是能够看到,在地区性或者全球性的能源安全,其实是一种负荷相互依赖的状态,而不是排他性的。我认为是这样。我们看看能源合作“一带一路”重点区域,这是我们一个很大的能源公司要去“一带一路”做的项目,已经是好几年以前了。也就是说,这个地区的能源安全状况并不是十分乐观的。也就是说,能源安全的状态是不均衡的。从这个逻辑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全球的能源安全是一个相互依赖,而且是负荷相互依赖。它的特征是:第一,资源性是流动的;第二,技术也是;第三,人力;第四,基础设施等等。这些其实也正好是“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当中要突破的,或者提供一个由中国发起的,邀请“一带一路”沿途国家,或者非“一带一路”沿途国家,例如美国或其他一些国家加入的一个高端平台,使大家来把这个地区的能源安全状况,使它更为均衡,使它得到保障。比如能源缺乏的国家,可以通过这样的合作去获取更适合于生存的能源品种,比如说在能源合作当中,像哈萨克斯坦,今年办了世博会,在世博会之前,他们国家采访我,要录一段录像。我们不想听油气合作,就想听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潜力,还去了看地热能和示范性工程和项目。对中国来说,“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作用是先于倡议提供了时政性、经验性的基础。很重要的一点,我个人认为,从能源实力到能源权力转变的一种过程。为什么?中国能源实力达到了能源大国,而所谓的大国有一定实力的聚集,而这种实力的聚集为我们做什么?难道说我们是能源生产消费大国,我们是可再生第一大国。白当第一吗?不是,这就是权力转移。这个权力是什么?就是要影响别人来实现自己的国家利益和自己国家的思考,或者自己的想法。也就是刚才所说的全球治理和地区治理的过程。中国不能只是边缘而走向核心,走向核心就必须要有影响力。今天我们开了会,开了会我们决定要做什么,我们可以使一群人听着这个会的结论来做这个时期。这就是“一带一路”提供了一个能源界和能源行业非常难得的机遇,使我们可以通过能源来产生其他的,哪怕是金融,或者其他产业等等的影响力,这是我们高于能源所做的一切。我们形成了“一带一路”重点国家的发展能源产业政策的政策库,每年定期进行更新,看他们长期变化所带来的机遇。
  是否具有能源合作的潜力?对于重点区域能源合作,“一带一路”所属的区域,各个区域的潜力是不同的。我们可以看东南亚,或者说中亚,或者说中东,习惯叫西亚、北非,还有东欧这些国家。我们根据已有的合作基础取得的成果,遇到的障碍,以及这些国家的对外能源合作的政策,以及相关的外汇、管理来发现可合作的潜力点。比如说东南亚,可以东盟+30+3的方式来辐射合作形成的效果。
  最后说一下风险。我们比较喜欢说风险。我们既然投入了,第一是怕获取不了产出;第二,能源一般来说投入都比较大,特别是传统能源。如果一旦损失,带来的损失非常大。据我们认为,很多“一带一路”国家,表面上看起来风险很大的国家,他们存在的合作潜力反而更大,拿全球变化约束力来看。在政治风险当中有一个要素是“一带一路”。这些气候约束力非常强的国家,对能源合作来说形成比较大的障碍的,对约束力比较小的,进入的门槛低,我们做的东西很快。综合来说,我认为风险存在五个安全域当中。一个是军事,一个是政治,一个是社会,一个是经济,还有一个是环境。现在可以比较少的考虑军事方面的风险,更多考虑的是政治、社会、经济以及环境方面的风险,会给“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形成不可控的危险。
  因为时间关系,希与在座的专家学习。(能源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