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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煤层气而言,山西兴则全国兴,山西衰则全国衰 2015-09-01 12:37:57

摘要:从某种意义上看,对我国煤层气产业而言,山西兴则全国兴,山西衰则全国衰。

  经过几十年的耕耘,目前山西省煤层气产业在国内全面领先。据最近一轮全国煤层气资源调查,煤层气资源总量36.81万亿立方米,山西省内的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大部分)煤层气资源量为13.8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煤层气资源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截止到2014年底,全国煤层气探明储量6266亿立方米,其中山西省为5703亿立方米,占91%。据最新统计,2015年前5个月,全国煤层气抽采总量69.57亿立方米,山西省为39.76亿立方米,占57.15%;其中地面煤层气产量17.57亿立方米,山西省为16.64亿立方米,占94.71%。
       由上可见,山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成果斐然,储、产量独占鳌头,在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看,对我国煤层气产业而言,山西兴则全国兴,山西衰则全国衰。

       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创特大型煤层气生产基地
       沁水盆地是我国目前开发程度最高的煤层气田。在建的12个煤层气开发项目,其中6个位于沁水盆地南部。目前已有煤层气钻井8000多口,提交的煤层气探明储量占全国总探明储量的70%以上,地面年产气量占全国地面抽采总量的90%以上。
       经过多年实践,初步形成了适宜沁水盆地南部高阶煤煤层气开发技术体系,U型井分段压裂、斜井连通多分支水平井、新型清洁压裂液等新技术、新工艺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建议山西省政府“十三五”期间着力支持创建沁水盆地(以南部为主)特大型煤层气生产基地。新增煤层气产量50~70亿立方米,基地总年产量100亿立方米左右。届时山西省沁水盆地将成为世界第二(年产量仅次于美国圣胡安盆地)、中国第一的特大型煤层气生产基地。
       结合创建沁水盆地特大型生产基地,以点带面,建设若干适合不同煤层气资源类型的煤层气生产示范工程区,建设若干煤层气科技园区和互联网信息化体系。“十三五”期间建设沁水盆地特大型煤层气生产基地,至少需要总投资400亿元左右,建议以山西省政府的名义向国家申请立项,并争取勘探增储、科技攻关等国家经费支持。

       以宽容开放的姿态、措施促进山西煤层气产业发展
       在山西省历届省委、政府的指导、支持下,以中联煤层气公司、中石油、外国合作者为代表的山西省外企业和单位,在二十几年中,对山西省煤层气的启蒙、勘探、开发试验和生产中作出了巨大贡献。迄今为止,已投资数百、上千亿人民币,但盈利状况并不理想。
       目前在山西省境内共有煤层气探矿权32个、面积2.27万平方公里;采矿权7个,面积1309平方公里。其中省外企业拥有探矿权29个,面积2.237万平方公里,分别占90%和98%;采矿权4个,面积1119平方公里,分别占57%和81%。
       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需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共同参与、合作双赢。
       建议山西省委、省政府从发展煤层气产业大局出发,政策上、制度上对省内、外企业一视同仁,以更加宽容、开放的姿态,创造和谐、宽松的外部环境,同样支持省外企业开发利用煤层气。
       以下两个问题应当澄清并引起特别重视。
       一是避免夸大煤层气、煤炭矿权重叠问题,误导舆论,制造矛盾。
       国外处理煤层气与煤炭矿权的原则是先登记者先得,具有排他性,鼓励开采煤层气和开采煤炭的企业合作,因此早已从法律和实际中妥善解决了所谓“矿权重叠”问题。
       我国煤层气矿权属于国家一级管理,煤炭矿权长期由国家与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由此产生漏洞和“捉迷藏”的效应。最初设置煤炭矿权的区块,不能设置煤层气矿权,而已设置煤层气矿权的区块,由于分级管理,却可能后来又设置了煤炭矿权,这是大部分煤层气、煤炭矿权重叠产生的起因。为保障煤炭生产,政府有关部门又制定出相关政策和规定,使依法取得煤层气矿权方退让。全国煤层气矿权已从最初的6.5万平方公里,退至目前的不足5万平方公里。据统计,中联公司累计退出煤层气矿权面积2500平方公里,其中近些年在山西省退出约1000平方公里。
       在山西省“矿权重叠问题严重,影响煤炭生产”的舆论一直沸沸扬扬。每年全国两会期间,山西省的两会代表都提出过相关议案,对煤层气产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实际上,山西省乃至全国都无法举出实例,说明煤层气开发影响了煤炭生产,相反煤炭产能、产量过剩,已给煤炭业造成行业性苦果。
       美国弗吉尼亚州煤炭企业和煤层气专业公司合作,采气、采煤互动、合作,取得很好效果。中联公司与山西阳泉煤业集团、中石油与潞安集团等不少煤层气和煤炭企业也成为两种企业精诚合作的典范。
       建议山西省从实际出发,促进煤层气、煤炭企业走和谐、合作、共赢、互利的发展之路。
       二是严格行业秩序,杜绝违法侵权。
       长期以来,山西煤层气开采违法侵权屡禁不止,公安部、国土部、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联合执法数次,都未达到预期效果。
       大多数情况下,省内企业违法侵权勘探、开采煤层气有恃无恐,经常获利颇丰、实惠在手;被侵权方则大多委屈退让,以图生存。导致多年来省内个别企业违法侵权成常态。有时还引以为荣地宣传:省内企业在煤层气探矿权极少的情况下,煤层气产量却能超高,省钱、省力、省时间。这种情况,从法规上、从资源开发的科学性方面都无法解释。
       近期虽然违法侵权已有好转,仍时有发生。建议山西省政府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肃矿业秩序,坚决杜绝违法侵权,保护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立足山西、放眼全国  创建更辉煌的煤层气产业
       2014年,我国煤层气抽采量约170亿立方米,地面煤层气产量为36.7亿立方米,相当于美国1990~1991年的水平。从2005年至今,我国煤层气产业处于商业生产的初期阶段,也是向快速发展,进入商业化阶段的最关键时期。
       令人担忧的是,最近2年全国地面煤层气的投资和工程量大幅下降,产量增速迟滞、徘徊,其中山西省应表现最明显,有迹象预示煤层气产业可能无法如期进入快速发展期。究其原因,主要是政策激励不到位,科技瓶颈影响煤层气单井产量,开采煤层气成本效益不理想,企业亏损经营,制约投资积极性。对此,我曾给国务院领导致信《关于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问题的紧急建言》,最近又针对发展山西省煤层气产业向山西省主要领导致信建言。
       我认为,我国煤层气产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正在爬坡途中,助力则上,卸力则退,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山西省是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大省,也是开发利用煤层气企业当然的坚强后盾。
       近期,山西省出台《山西省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煤矿区瓦斯抽采利用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政策措施,令人鼓舞;山西省又成立煤矿瓦斯治理与抽采利用领导小组,由山西省经验丰富的省领导任组长,令人信心倍增。建议山西省立足山西,放眼全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吁请国家政策支持的同时,省内出台必要的、合理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为煤层气产业加油清障。利用科技进步和市场化投资的双轮驱动,促进山西省和我国煤层气产业加速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再创辉煌。(《中国能源报》孙茂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