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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杀手”液氨又出来“作案”了 2015-08-11 10:52:26

摘要:液氨泄漏重大事故的背后,除了零星的地方、企业自行制定了标准不一的管理规范外,国家层面还尚无针对性的液氨管理规范面世。此外,政府监管也不到位。

  “连环杀手”液氨的保护伞:没有制度细则  日常监管失灵。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8月10日晚上10时许,四川南充市南部县定水镇一氮肥厂突然出现液氨泄漏。当地政府组织附近居民紧急撤离。居民谢女士称,她家住在氮肥厂附近,“大约10点半有人通知撤离”。有居民称,撤离的估计有上万人,往南部县城方向车流量较大,还有很多人在徒步前行。

       连环杀手
       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
       液氨在工业上应用广泛,主要用于生产硝酸、尿素和其他化学肥料,还可用作医药和农药的原料。在国防工业中,用于制造火箭、导弹的推进剂。
       液氨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多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且不能与乙醛、丙烯醛、硼等物质共存。这一特性决定了其化学事故发生率很高。
       只要问一下“度娘”,就能知道近些年来,液氨泄漏事故还真不少。例如,2013年8月31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据上海卫计委截至昨天17时的消息,本次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5人重伤、20人轻伤。而在此三个月前,吉林宝源丰大火,造成120人遇难,起因就是液氨泄漏后爆炸、燃烧。

       主要致死原因:氨气中毒
       据吉林火灾的现场医护人员介绍,受伤致死的原因有烧伤、氨气中毒等,其中致死最主要的原因是氨气中毒引发的呼吸道水肿。
       吸入是接触的主要途径。氨进入人体后会阻碍三羧酸循环,降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作用。轻度吸入氨中毒表现有鼻炎、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严重吸入中毒可出现喉头水肿、声门狭窄以及呼吸道黏膜脱落,可造成气管阻塞,引起窒息。吸入高浓度可直接影响肺毛细血管通透性而引起肺水肿。
       此外,氨对眼和潮湿的皮肤能迅速产生刺激作用。潮湿的皮肤或眼睛接触高浓度的氨气能引起严重的化学烧伤。
       按照规定,大型液氨制冷设备须24小时巡视,使用查漏设备检查的,工厂须1小时查漏1次并记录。据报道,发生氨泄漏的常见原因有管理不善,工人违章操作,设备、容器陈旧,管道破裂,阀门损漏,钢瓶或贮槽、贮罐爆炸,运输不当,贮罐暴晒等。

       急救措施
       如果真的是在泄漏现场,那么逃脱是很难的;如果在离现场稍微远一点的地方,就朝泄漏的反方向跑、向上风向跑;氨气的密度比空气低,如果有条件的话,向通风的低处跑最好;如果皮肤有灼伤感,要把衣服都脱下来,以免衣物上残余的氨气继续腐蚀皮肤。
       若液氨泄露引发火灾,应立即将毛巾(或衣服等)浸湿,捂住口鼻,以防烟呛入后晕倒、窒息。因为火场中的热空气和有毒烟雾会向上升,逃离时不要直立行走,最好的办法是低头弯腰,必要时要爬行前进。
       1.清除污染
       如果患者只是单纯接触氨气,并且没有皮肤和眼的刺激症状,则不需要清除污染。假如接触的是液氨,并且衣服已被污染,应将衣服脱下并放入双层塑料袋内。
       如果眼睛接触或眼睛有刺激感,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20分钟以上。如在冲洗时发生眼睑痉挛,应慢慢滴入1~2滴0.4%奥布卡因,继续充分冲洗。如患者戴有隐形眼镜,又容易取下并且不会损伤眼睛的话,应取下隐形眼镜。
       应对接触的皮肤和头发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冲洗皮肤和头发时要注意保护眼睛。
       2.病人复苏
       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出污染区,对病人进行复苏三步法(气道、呼吸、循环):
       气道:保证气道不被舌头或异物阻塞。
       呼吸:检查病人是否呼吸,如无呼吸可用袖珍面罩等提供通气,
       循环:检查脉搏,如没有脉搏应施行心肺复苏。
       3.初步治疗
       氨中毒无特效解毒药,应采用支持治疗。
       如果接触浓度≥500ppm,并出现眼刺激、肺水肿的症状,则推荐采取以下措施:先喷5次地塞米松(用定量吸入器),然后每5分钟喷两次,直至到达医院急症室为止。
       如果接触浓度≥1500ppm,应建立静脉通路,并静脉注射1.0g甲基泼尼松龙(methylprednisolone)或等量类固醇。(注意:在临床对照研究中,皮质类固醇的作用尚未证实。)
       对氨吸入者,应给湿化空气或氧气。如有缺氧症状,应给湿化氧气。如果呼吸窘迫,应考虑进行气管插管。当病人的情况不能进行气管插管时,如条件许可,应施行环甲状软骨切开术。对有支气管痉挛的病人,可给支气管扩张剂喷雾,如叔丁喘宁。如皮肤接触氨,会引起化学烧伤,可按热烧伤处理:适当补液,给止痛剂,维持体温,用消毒垫或清洁床单覆盖伤面。如果皮肤接触高压液氨,要注意冻伤。

       没有制度细则  日常监管失灵
       重大事故的背后,除了零星的地方、企业自行制定了标准不一的管理规范,国家层面尚无针对性的液氨管理规范面世。细化到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一栏中,亦无针对液氨这种危险化学品的专门性法规。具体到规范条文内容,从2013年版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中可以看到,仅仅对液氨的最低年设计使用量提出了360吨/年的要求,并无更详细内容可追溯。
       从地方层面来看,只有北京市、山东省、大连市等为数不多的地区,制定了相对具体的地方管理规定。以北京为例,今年5月,北京市才出台了《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技术规范》,这部规范被官方称为是 “填补了北京市涉氨单位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管理及技术防护的空白”;再以吉林为例,2012年6月28日,长春市滑冰馆制冷机房发生氨气泄漏事故。2012年7月,吉林省安监局下发红头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液氨液氯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个有关企业加强对液氨的安全管理。我们不难发现,哪怕是制定了具体管理规定的地区,也是滞后了很久,也颇具应付之嫌。
       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很多企业在安装施工中乱来,特别是一些小型、陈旧、无证的冷库,很多细节被直接忽略。
       企业的安装调试不到位,人员的操作不规范,这都为液氨泄漏埋下隐患。然而政府部门的日常监管,仍可以排查这些隐患。只是,这样的监管似乎没有很好的起作用。(能源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