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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六大司长给装备节能业把脉来了! 2017-01-04 15:59:24

摘要:辞旧迎新,2017伊始,工信部是如何总结2016年工作并展望2017年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各司长有关装备节能等方面的描绘。

—产业政策司—
加快产业政策创新转型,实现产业政策精准发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司长许科敏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产业政策司根据工信部党组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产业政策要准”的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根据今年考核结果,各地均完成了国家下达的2015年度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累计淘汰炼铁产能9089万吨、炼钢9486万吨、电解铝205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6.57亿吨、平板玻璃1.69亿重量箱,分别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的44%、51%、128%、40%和54%,为各地发展先进产能腾出了宝贵的资源、市场空间和环境容量。研究形成“十三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思路举措并报国务院。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了《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排查出炼铁落后产能约700万吨、炼钢约1100万吨。截至9月底,这些落后产能已全部关停,目前除新疆外各地均已拆除或封存。指导地方做好产能置换工作,部署各地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组织结构。研究起草了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的总体思路上报国务院,配合做好钢铁行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的制定落实。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着力培育一批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能够引领发展并占据市场领先地位的单项冠军企业,对推荐企业分行业开展了限定性条件论证、复核和公示。印发《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了第一批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典型经验总结提炼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反垄断及安全审查相关案件调查工作。
  三是指导产业合理转移,促进区域协同发展。与京津冀三省市政府联合印发了《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提出京津冀地区产业发展的总体格局。组织编制《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指南》和《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联合中国工程院、河南省等中西部9省区在郑州市举办了“2016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签约项目达553项,总投资2347亿元。开展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园区试点工作,遴选了一批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园区,形成了推广思路和方案。
  四是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服务型制造实现良好开局。与浙江省政府于12月在杭州共同主办“首届世界工业设计大会”,马凯副总理出席大会并致辞,期间主持召开了工业设计工作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大会同期举办了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颁奖典礼,9件产品(作品)获得金奖,近千件优秀作品参加展示。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34家),并组织对第一批认定的设计中心(30家)进行复核。会同国家发改委、中国工程院联合印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开展“服务型制造万里行”系列活动,先后在江苏、四川、辽宁、河南举办4场主题活动。
  五是开展政策法规研究,促进产业开放发展。坚持推动对外开放与确保产业安全并重的原则,做好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工业和通信业领域负面清单相关工作,研究提出2016版自贸区负面清单修订意见,做好企业外资并购及自贸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定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试行)》,组织制定存量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开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立法课题研究。研究形成《关于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转化为分行业实施的政策举措。组织开展制造企业综合成本调查研究,形成《关于制造业企业综合成本有关情况的报告》。
  此外,我们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协会参加国务院召开的行业协会季度座谈会及相关调研,梳理形成关于协会意见建议和各部门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得到了马凯副总理的批示肯定。认真做好行业准入管理,公告了相关准入企业名单。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产业政策司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产业政策创新转型,进一步明确产业政策作用领域,转变产业政策作用手段,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工作机制,以淘汰落后、兼并重组推动化解产能过剩,以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引导管理创新促进企业做精做优,以引导长江经济带、京津冀产业转移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以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制造、服务协同发展,从而实现产业政策精准发力,加快新旧发展动能转换,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
  一是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多措并举优化产业结构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会同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印发《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构建多部门、多渠道、多标准协同工作格局。严格控制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指导各地做好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加强监督检查。按照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统一部署,配合牵头部门,积极组织做好我部相关降杠杆工作。
  二是推动产业重组升级,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进一步发挥企业兼并重组部际协调机制作用,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税收、金融、职工安置等重点配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组织做好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论证公告,加强对公告企业的指导、跟踪和服务。认真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反垄断审查工作,努力为行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制定发布《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指南》,提出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方向。编制完成《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引领长江经济带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持续推动京津冀产业转移和地区协同发展。推进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园区建设,通过示范引领提升区域合作水平。
  四是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营造融合发展生态
  继续开展“服务型制造万里行”活动。遴选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0家、示范项目40个、示范平台20个左右。继续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新认定30余家,总数达100家左右。推动优秀工业设计成果实现产业化,利用“世界工业设计大会”影响加快工业设计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开展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课题研究,持续优化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环境。
  五是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活动,总结提炼和选择一批示范成果通过多种形式予以推广。组织“向企业送管理”活动,联合有关中介组织、咨询机构、专家等,对企业现场指导和管理诊断。选择重点行业,研究建立企业提质增效评价指标体系,指导行业协会和地方组织对标专项行动。组织编制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名录。会同国资委指导中国企业联系会召开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大会。
  六是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塑造制造业软实力
  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做好政策宣贯,形成发展工业文化的广泛共识和良好社会氛围。与各地主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通过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工业文化发展。支持举办工业文化高峰论坛等活动。开展工业遗产情况摸底和认定试点工作,发布一批工业遗产名录。
  七是创新产业政策思路,落实深化改革要求
  围绕“产业政策要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新时期发挥产业政策作用课题研究。着力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工作机制,推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立法等工作。研究跨领域政策组合问题,加强系统内外的协调沟通配合。研究建立产业政策执行情况监督、评估机制,推动产业政策改进和完善。促进产业开放发展,做好本领域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和中美投资协定谈判负面清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有序开展存量政策文件清理。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政府委托协会工作机制,形成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
—科技司—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司长陈因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科技司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围绕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进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产业创新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实施创新中心工程,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按照《中国制造2025》总体部署,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编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出台《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首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于6月正式成立。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进入创建阶段。各地方积极探索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目前,北京市、江苏省、湖北省和广东省已经开展了19家省级创新中心的培育工作。
  二是加强发展规划引导,构建产业创新体系。召开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大会,推进全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编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联合财政部新认定69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对2013年已认定示范企业开展复核评价,通过79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总数达到425家。新认定28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总数达到53家。
  三是参与科技体制改革,推进产业创新发展。推进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改革,加快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改建工作,会同科技部落实科技支撑《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加强5G发展战略研究,推动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深化5G交流合作,联合欧、美、日、韩产业界在华举办第一届全球5G大会。编制《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加快物联网优秀成果和案例应用推广,支持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等基地建设,成功举办首届世界物联网博览会。印发车联网创新发展方案,加快制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共建车联网测试基地,推进中德车联网合作。
  四是落实标准改革要求,服务产业发展需要。整合精简3052项强制性标准、启动了4万项推荐性标准复审。围绕产业发展重点批准发布了2275项行业标准,完成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核心标准和20项集成电路领域军民通用标准的制定,启动了数字化车间、工业云等一批智能制造核心标准的研制,进一步优化完善了标准体系,发挥了标准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规范、指导和引领作用。支持176项由我国主导的国际标准,其中50项已正式成为国际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五是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夯实产业技术基础。编制《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推进计划》,指导企业组建移动智能终端知识产权联盟,推动筹建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建立知识产权风险协同防御和应对机制。制定《制造业创新中心知识产权指南》。开展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推进行动,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知识产权政策与创新政策对接。面向《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2016年确定19家单位入选首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名录,涵盖机械、电子、通信、化工、有色、轻工、建材、航天、航空、冶金、纺织11个行业。开展工业和通信业计量工作,推动构建行业计量工作体系,安排行业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104项。推荐国家科技奖励项目25个,开展科技成果鉴定24项。
  六是加快质量品牌建设,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联合编制《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指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组织开展质量升级活动。新核定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23家,引导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为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改进咨询和诊断服务。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在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领域解决关键部件可靠性等非竞争性共性质量技术问题,推动形成技术应用的扩散机制。持之以恒地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新增质量标杆33项,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意识不断增强。积极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2016年确定了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76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单位38个、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单位6个,形成了一批区域品牌建设示范经验,对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科技创新工作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把创新摆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坚持质量第一,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加快产业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一是统筹推进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加快布局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指导和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开展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联合财政部继续开展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做好已认定示范企业的复核评价,扩大示范企业辐射影响力度。组织实施2017年工信部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加强对已认定重点实验室管理。聚焦产业发展未来2~3年内亟需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修订《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
  二是加快推动科技支撑《中国制造2025》,推动部署《中国制造2025》相关领域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完成工信部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改建工作。积极参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推动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等重大项目工作启动实施,促进其与产业发展紧密衔接。加快融合性领域高技术发展,积极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统筹协调5G推进工作,深化5G国际合作。持续推动物联网技术、产业、标准发展,推动在重点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加快车联网创新发展,推动车联网标准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试点示范等工作。
  三是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提高质量标准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计划,重点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基础等标准化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快国际标准的转化工作,提升标准国际接轨程度。加大对我国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支持力度,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工作中的话语权。推进标准化工作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
  四是推动建立联合保护、风险分担、开放共享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开展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协同预警机制建设,鼓励引导知识产权专业机构面向产业链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继续推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开展重点领域计量校准、试验验证共性技术研究。支持和鼓励建立形式多样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支持部属高校和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对接展洽活动。
  五是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组织一批行业非竞争性质量共性技术问题攻关及应用推广项目,提升工业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不断创新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组织方式,规范引导更多服务机构参与企业品牌培育工作,加强对质量品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围绕提升制造业竞争能力,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年度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大会的部署,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创新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绿色制造全面起步,工业绿色转型步伐加快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要求,扎实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预计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约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约5.3%,能够完成年度目标。绿色制造开局良好,积极推动实现了一批理念性的创新、制度性的创新、措施性的创新。
  一是加快推进工业绿色转型提升,开创绿色制造工作新局面。坚持把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作为工作中心和重心,稳步推进绿色制造工程顶层设计。一年来,发布第一个聚焦工业绿色转型的《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工业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业绿色发展宏观指导。发布第一个聚焦制造业绿色提升的《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首次组织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专项,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了一批联合体推进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绿色供应链构建。会同国标委加快绿色制造相关标准制订和发布,以标准为引领带动企业绿色转型,完善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标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工业绿色低碳试点示范,组织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推动11个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51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会同中国工程院组织赴甘肃兰州、内蒙古包头、宁夏银川、青海西宁等地开展绿色制造“院士专家行”活动。
  二是着力强化工业节能法制建设,健全工业节能监察新机制。发布第一个工业节能领域部门规章《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界定了工业节能概念和管理职责,健全了工业节能管理体系,细化了工业节能管理手段,对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切实加强工业节能管理。首次设立节能监察专项,加强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节能监察对落实国家重大产业政策和规范市场环境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组织31个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近2万人的节能监察队伍,对全国范围4131家重点用能企业实施了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重点抓好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标专项监察以及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通过强化能耗限额标准贯彻落实,推动工业企业、地方主管部门加强技术改造力度。组织专项检查组,对20省区市进行督查。一次性培训2000名节能监察业务骨干。在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中,全面核查具有冶炼能力的钢铁企业568家,发现一批存在部分工序超标等违规行为的企业,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有力地配合了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三是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工艺,打造传统制造业清洁化改造新格局。联合财政部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计划,支持26个高风险污染物削减项目。加强有毒有害污染控制,印发《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发布三批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符合性情况名单,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和汽车产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联合科技部、环境保护部等发布《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从源头减少有毒有害原料(产品)使用。联合环保部推行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方案,指导地方在造纸等11个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第一次启动生态信息化工程,构建工业领域生态信息共享平台。开展长三角、珠三角清洁生产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组织首批近300家单位、3500多人开展在线培训。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完善取水定额和节水型企业标准,推动水效对标达标,支持一批高耗水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积极推动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四是继续加大行业规范管理力度,营造资源综合利用新环境。加强对废钢铁加工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修订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编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溯源管理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环保装备制造等行业规范条件。发布一批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等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建设44个示范工程项目,带动区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与生态协同发展。国家第一次支持在贵州省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试点示范,建立健全水泥窑协同处置长效机制。推动河北承德等12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引导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会同财政部、商务部、科技部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编制《再制造产品目录(第六批)》。
  五是积极开展绿色制造评价,壮大绿色制造新产业。支持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发布两批99家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以及119种绿色设计产品名录,引导企业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首次利用绿色信贷支持300个绿色制造项目。深化绿色制造评价与服务,评选确定第一批35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大力培育新动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与工业企业紧密对接,将先进技术、装备引入工业企业。会同水利部积极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加强工业节水技术交流,提高企业节水意识,增强节水能力,推广合同节水新模式、新服务。组织编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确定77项工业固废及再生资源领域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支持开展重大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示范,完成“废液晶屏资源化技术装备”“蓄热式电石生产新工艺”“生活垃圾无热载体蓄热式旋转床热解成套技术”等一批节能环保装备科技成果鉴定,促进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应用和推广,积极培育发展绿色制造产业。深入推进四省一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山西晋中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完成验收。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系统要坚持把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国制造2025》要求的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和《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为确保完成国家“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构建
  全面落实制造强国建设战略,组织实施好绿色制造工程,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实施绿色制造专项,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宣传,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百家绿色示范工厂,深化百家生态设计企业试点,发布百项绿色设计产品名录,推进建设一批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转型城市,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推进“互联网+绿色制造”,推动建立绿色制造服务平台,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二是进一步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
  紧紧围绕制造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实施重点区域流域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重点行业能源利用高效低碳化改造、高耗水行业水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等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等实施方案,大力推进节能、节水、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三是不断完善节能与绿色发展新机制
  继续利用绿色信贷、专项建设基金等支持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相关项目,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发布节能、低碳、节水、综合利用等技术装备目录,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节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项监察。推动资源循环绿色发展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积极鼓励和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节能量交易、绿色金融等市场化新机制,激发节能减排动力。
  四是深入推进绿色制造试点示范
  深化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工业领域煤炭高效清洁利用、低碳工业园区、绿色设计企业、再制造等试点工作,树立典型发展模式和标杆企业,引导各地区、各行业绿色转型。加快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开展试点和产品溯源管理工作,推进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
—安全生产司—
认真学习系列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司长肖春泉
  2016年主要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李克强总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以更大的努力、更有效的举措、更完善的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工信部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司按照部党组工作部署,在民爆行业安全监管、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发展安全产业、严格履行禁化武国际公约等方面,全方位开展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扎扎实实做好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履行好民爆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近几年来,由于市场需求萎缩,民爆物品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凸显,企业间竞争加剧,一些地方出现恶性竞争势头,个别企业出现了安全投入减少现象,生产安全隐患增加。为了确保生产安全,一年里,安全生产司根据不同情况、在不同时段组织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安全检查督查活动。在部署了全覆盖全国安全大检查基础上,组织人员赴河北、内蒙古、山西、江西等10余省份进行了督查,推动地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另外,在一些重要时段,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对个别非法生产民爆物品企业进行了处置,维护了民爆行业生产安全平稳势头。
  运用好智能制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按照部党组“机器换人、自动化减人”的部署,大力推动民爆行业生产方式由“制造”向“智造”转变,提升技术和信息化含量,着力推进民爆生产线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目前,全行业90%以上工业炸药生产线引入了连续化、自动化炸药生产技术,50%以上工业雷管生产线采用了自动装填、人机隔离的生产工艺,73家生产企业在炸药包装环节引进了220台智能包装机器人,减人千余名。
  谋划好民爆行业长远安全。组织编制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安全发展为指导思想,制定了行业科技进步、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智能制造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等八大方面的实施路径和发展目标,为实现民爆行业的安全、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大力推进安全产业发展。
  创新产融合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集聚,培育安全产业。安全产业是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安全保障活动提供专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产业。自2011年国务院将安全产业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产业以来,我国安全产业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工信部联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联合签署了《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简称《协议》),通过国家产业政策,引导社会资本,为企业提供多种融资渠道。在《协议》指导下,140多家企业已与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了对接,总规模为50亿元的国内首支地方安全产业发展投资基金落户徐州,探索出一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培育新兴产业的新途径。
  优化政策环境,大力推动安全产业集聚发展。工信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并配合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修订了《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目录》,努力为安全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徐州、营口、合肥、济宁等地先后开展了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其中,徐州于2016年10月成为第一个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区。
  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全力推进先进安全装备示范应用。针对道路交通、建筑、矿山、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问题,从源头治理入手,通过引导企业与保险、租赁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先进、可靠安全装备的示范应用。目前,汽车主动安全产品、智能安全建筑脚手架、矿山安全装备、危化品阻隔防爆安全装备等一批安全技术和装备已在各地开展示范应用。
  三是做好禁化武履约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负责任大国形象。
  依法加强监控化学品管理,夯实履约工作基础。切实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修订完善《〈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积极配合国务院审改办做好监控化学品行政许可审查工作。依法实施监控化学品设施建设、生产、使用和进出口等行政许可,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针对我国监控化学品企业数量多、中小企业占主体、行业集中度低等特点,在保障发展和严格履约的前提下,结合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规划、安全、环保和产业政策约束,积极推动兼并重组、向园区转移聚集,组织专家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了大量履约困难和问题,促进了企业产品技术改进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国家禁化武办连续3年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监控化学品监督检查,提高了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管意识和企业的履约意识,夯实了履约基础。
  严格履行禁化武公约,维护负责任大国形象。2016年国家禁化武办加强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外交、国防、公安、海关、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和沟通协调,认真制定工作预案,按时完成了2次国家宣布并顺利通过国际禁化武组织对我国工业设施的28次现场视察,协助完成10次日遗化武销毁视察。严格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加强宣传培训,从源头做好防扩散工作,未发生扩散事件。积极参加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缔约国大会、执理会和地区性履约国际会议,深入参与各项议题讨论,积极发挥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的作用,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发挥履约平台作用,组织中国石油和化学联合会、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重点监控化学品企业等参加化工安全与安保国际交流,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服务。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履约氛围。为提高《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社会知晓度,全面履行公约义务,国家禁化武办集中开展了多层次履约宣传工作,编辑出版《中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年度报告》,举办履约专题展览和履约流动展进企业活动,印制散发履约宣传手册和宣传画,在部门户网站设置固定宣传专栏,充分利用报纸等传统媒体、网络等新兴媒体扩大传播。几年来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工作,社会各界对履约的认知程度和企业履约意识明显提高,禁化武履约工作得到更多理解和支持。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新梳理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改革思路,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工作中。
  按照2017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司将不断创新进取,紧密围绕《中国制造2025》、两化深度融合等部中心工作,深化民爆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政策鼓励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方式推进安全产业发展,加强监控化学品管理及禁化武履约法规制度建设,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原材料工业司—
加快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突破一批关键高端品种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周长益
  2016年主要工作
  新材料是制造强国和国防科工的基础和支撑,是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材料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新材料产业必将成为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和先导。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出要把新材料等培育成主导产业。马凯副总理今年专程赴江苏、浙江和北京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问题。在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新材料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优势企业日益壮大,整体实力大幅提升,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
  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新材料产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0.65万亿元增至2015年的近2万亿元,年均增速24%。空间布局日趋合理,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增强,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新材料综合性产业集群优势突出,中西部地区一批特色鲜明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初具规模。已累计设立了北京石化新材料、包头稀土新材料、陕西有色金属新材料等48个新材料重点领域的产业基地。
  创新能力稳步增强。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了“关键材料升级换代”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专项,支持稀土稀有金属材料、高温合金、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电池材料、膜材料等关键材料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推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互结合的新材料创新体系。新材料国家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科研院所实力大幅提升,在重大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中的促进作用日益突出。实施高端材料和新材料保障工程,建设了一批技术水平先进的产业化项目。
  重点新材料发展取得突破。实施高端材料和新材料保障工程,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建设了一批技术水平先进的产业化项目,大力推进重点新材料规模化发展。支持组建碳纤维、电子化学品等产业发展联盟。先进半导体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等领域加速发展,高性能钢铁材料、轻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有效支撑了高速铁路、载人航天、海洋工程、能源装备等领域的发展。金属靶材制备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T700、T800碳纤维技术成熟度分别达到7级和6级。飞机专用第三代铝锂合金、百万千瓦级核电用U型管、硅衬底LED材料、大尺寸石墨烯薄膜等一批先进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
  行业管理基础不断夯实。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组织编制了《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成立了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指导委员会,在决策智库上强化了部门协同。积极推进新材料首批次机制建设,制订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编制《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标准草案,已经国家标准委批准正式立项为国家标准。联合黑龙江省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搭建政产学研用交流合作平台。印发《2016年度民机铝材上下游合作机制重点任务及分工》,研究化工新材料进口替代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石墨烯产业化应用,支持军民共用新材料发展。
  但也要看到,我国新材料产业仍处于培育发展阶段,核心技术与专用装备水平相对落后,低端品种产能相对过剩,关键材料保障能力不足,产品性能稳定性亟待提高,产学研用合作不紧密,创新链条不完善,标准、计量和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新材料仍然是制约制造强国建设的瓶颈。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专题会议精神,以满足《中国制造2025》重大技术装备需求和军民共用新材料为主攻方向,全面落实《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加快突破一批关键高端品种,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贯彻落实马凯副总理在国务院专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指导下,系统研究解决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强化各部门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衔接,创新管理、强化服务,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指导委员会作用,为行业规划、产业政策、重大工程等提供咨询建议。加强对地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信息引导。支持建立中国新材料行业协会和一批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材料产业联盟,集中优势资源推动新材料研发、工程化、产业化与应用。
  (二)研究落实专项政策
  会同财政部、保监会开展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解决我国新材料产业长期存在的“好材不敢用”问题。推动实施“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重大工程,集中突破一批战略关键材料。加大“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项目”对新材料产业的支持力度,促进新材料产业化和推广应用。研究设立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广泛吸引地方和社会资本投资新材料产业。
  (三)强化新材料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
  加强新材料基础研究、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研究的统筹衔接,完善创新链条的薄弱环节。统筹需求导向与超前探索,加快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科研机构为支撑、产学研用相互促进的协同创新体系,强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的统筹衔接。整合完善创新资源,组建新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新材料性能测试评价中心,建立新材料产业计量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和建设材料基因工程重大共性技术研究平台,充分依托现有科研机构,组建材料基因工程专业化研究中心,形成重点新材料创新基础和开发共享的公共平台,降低新材料研发成本,缩短新材料研发应用周期。
  (四)加快重点领域新材料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发挥市场需求对新材料开发应用的引导作用,以《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的关键材料为主攻方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聚焦重点方向、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着力促进供需对接与上下游协作配套,抓紧突破一批材料品种,形成一批典型应用示范成果。编制《促进化工新材料进口替代实施方案》,以发展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电子化学品、推动高端工程塑料在装备中的应用为突破口,促进化工新材料进口替代。
  (五)夯实公共平台基础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产用平台、测试评价平台、参数库平台和资源共享平台等4个平台建设。提出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组建方案,在核电材料、航空材料、集成电路材料等领域启动相关平台建设。组建新材料测试评价联盟,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大专院校、研发机构、大型企业和计量测试机构,建立一批高水平、开放式检测评价中心。加快制定数据采集和共享制度,建立一批材料数据库、工艺参数库、工艺知识库。统筹新材料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整体布局,在石墨烯等重点领域,拟订中心建设方案。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快出台《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国家标准,研究碳纤维等其他领域的技术成熟度评价标准,建立评价标准体系,为政策制定、社会投资、用户选材等提供依据。在新材料企业、园区、联盟开展新材料产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完善体制机制,加快人才培育,在推进新材料学科建设,健全激励政策,加快国内新材料专业人才培养的同时,多渠道招募引进国际人才,为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装备工业司—
 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动装备制造业转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司长李东
  2016年主要工作
  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中之重,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科技创新的主战场。2016年全行业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围绕稳增长、调结构、转型升级、降本增效的中心任务,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智能转型,突出高端引领,强化基础支撑,推动了装备工业平稳增长和提质增效,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加快推动技术创新
  一是继续实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编制完成“十三五”计划,积极推动专项概算调整。二是继续实施大型飞机重大专项,大客发动机验证机通过了初步设计评审,C919大型客机年底基本具备首飞条件。三是全面启动实施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专项。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及专家咨询委,建立了专项“两总”系统。编制下发《专项管理办法》,协调确定基础研究管理模式。落实了航空发动机项目和重型燃机项目主要实施责任主体。四是继续实施民机科研计划,按照国际适航安全标准研制的两架ARJ21新型涡扇支线客机正式投入商业运营,AG600大型灭火救援水陆两栖飞机7月实现总装下线,运12F轻型多用途通用飞机获得美国联邦航空局适航证,直15实现首飞。五是继续实施高技术船舶科研计划,推进深海空间站重大科技项目、智慧海洋工程建设方案论证。船用低速机创新工程获国务院批复立项,启动实施大型邮轮、智能船舶等创新专项。支持成立深远海海洋工程装备技术产业联盟。
  (二)加快推进智能制造
  一是作为《中国制造2025》“6+1”专项行动之一,组织实施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公布了63个试点示范项目,覆盖45个行业,分布在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召开了全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经验交流会。同时,联合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工程院在东莞劲胜召开了智能制造装备应用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劲胜“十八罗汉”协同创新,采用“三国”(国产装备、国产软件、国产数控系统)打造数字化车间的典型经验。二是组织实施了智能制造专项,以试验验证为核心推进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增强基础共性和行业应用标准试验验证能力;创新性地采用以联合体方式推进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促进关键短板装备的突破、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的集成应用。为规范专项管理,研究制定了《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管理工作细则(暂行)》。三是编制印发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年版)》解读材料,组织开展全国及各地标准宣贯工作。联合国标委组建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联合国标委召开了中德智能制造/工业4.0标准化工作组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就参考模型互认、信息安全与功能安全等方面达成了系列共识。完成首批7项智能制造国家标准立项审核,国标委拟于近期公布。四是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在电力装备、船舶等领域共召开12次现场经验交流会,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推广效果。同时组织试点示范企业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和首届世界智能制造大会,设专区集中展示。指导成立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引导社会各方力量联合推进制造业智能转型。
  (三)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一是编制《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年)》,已上报国务院审议。二是组织修订《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提高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规范产业发展。三是编制完成《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并行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在内的三级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监测体系。五是实施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征、新能源汽车财税补贴等政策,发布了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9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会同公安部等出台放开皮卡车进城试点政策。六是组织行业开展了电动客车安全风险专题评估,研究制定了《纯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七是做好汽车公告管理工作。发布《公告》11批,批准新建企业75家,完成更名迁址事项176件,发布新产品24736个。印发《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及技术规范的通知》,优化了审批流程,简化程序。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推行企业诚信自律承诺制度,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八是编制《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组建成立动力电池创新中心,指导成立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搭建了跨行业的协同创新平台。九是与公安部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研究起草规范低速电动车发展指导意见,协调国标委推动《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立项。十是配合国办督查室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督查。
  (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一是制定了机械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了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实施方案。二是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国防科工局制定发布《船舶工业深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动船舶工业转型升级。三是联合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制定发布《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0)》,推动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四是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发布了《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联合国家发改委、认监委制定发布了《促进机器人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编制发布了《工业机器人产业规范条件》,并推动成立了机器人TOP10峰会。五是积极推进3D打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建立中国增材制造产业联盟,推动成立全国增材制造标准化委员会。六是加快推进国产医疗设备应用。组织实施2016年高端医疗设备应用示范项目,协调推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解放军总医院创建部重点实验室。七是落实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通用飞机产品和技术自主研发。开展了无人机分级分类、安全等标准研究,召开无人机电子围栏技术研讨会,为规范无人机发展奠定基础。八是组织制定《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总体推进方案》,成立了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建立了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和运行测试"。九是引导化解过剩产能,印发《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公示调整的船舶企业“白名单”。十是加强船舶质量品牌建设,将首次同步发布中英文版《中国造船质量标准》、《中国修船质量标准》两项国家标准。
  (五)大力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
  一是联合财政部、保监会扩大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范围,使首台套保险政策覆盖范围扩大了一倍。组织修订了《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二是继续实施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政策。三是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修订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目录,首次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装备纳入所得税优惠范围。四是联合中央电视台启动拍摄“大国重器”第二季,加大对国产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宣传力度。
  2017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创新驱动、高端引领、智能转型、基础支撑”的总体思路,稳增长、促创新、补短板、调结构、优环境、推应用、提质量、增效益,为建设制造强国奠定扎实的基础。
  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创新驱动
  继续实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大型飞机、“两机”重大专项以及民用飞机科研计划和高技术船舶科研计划。组织创建增材制造、机器人、深远海海洋工程装备等国家创新中心。
  (二)加快智能转型
  组织实施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专项,全面推动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遴选90个左右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编制推进船舶智能制造指导意见、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强化基础支撑
  启动实施重大短板装备工程。发布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实施机器人关键零部件质量可靠性提升工程。发布优质船舶配套产品目录,实施高性能船用中高速质量品牌工程及关键零部件强基工程。
  (四)突出高端引领
  编制《国家增材制造行动计划2017-2020》。构建国产医疗装备服务检测平台。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制定推进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实施力度,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五)加强行业管理
  完善汽车公告行政许可管理改革,实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推进低速电动汽车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船舶行业“白名单”管理。推动大中型飞机有序管理。继续推动通用飞机发展。加快标准建设,规范和提高无人机安全水平。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能源人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