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近日对上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晶科能源对新疆晶科出售、山西晶科火灾、偿债能力、减值损失等八大焦点问题进行了回复。与此同时,上述
在近日对上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晶科能源对新疆晶科出售、山西晶科火灾、偿债能力、减值损失等八大焦点问题进行了回复。
与此同时,上述问询函也透露了一个信号,即截至目前为止,该公司是主要的光伏企业中,第一家披露收到年报问询函的企业。
在此次年报问询函中,第一个问题则直接涉及到了该公司的境外业务,问题包括在部分地区毛利率大降下降的原因以及要求该公司结合出口退税、外管局收汇数据、中信保数据等,说明其境外收入的真实性。
年报显示,2024年,晶科能源全年海外组件出货占比接近57.8%,海外销售额占比68.6%。
根据问询函披露的数据,在该公司的境外销售中,美洲地区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要普遍高于欧洲以及亚洲。其中,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达到了30亿元,第二大客户也高达20亿元。
简单统计,来自美洲地区的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合计近100亿元,且全部来自于美国。
除了美国外,该公司来自沙特阿拉伯的第一大客户贡献的收入则高达71亿元,在所有境外地区中,位列第一。
对于毛利率变动,该公司则解释称,美洲地区和其他地区单价下降幅度较小,主要原因系美洲地区和其他地区大型电站项目较多,以前年度签订的合同确定了较高的单价,2024年持续出货,整体销售单价价高。
此外,美洲地区收入单价远高于其他地区主要系北美地区受关税政策及本土产能不足影响,当地组件需求较高,市场价格相对稳定。
与之相比,欧洲地区和亚洲地区单价下降幅度较大,与光伏组件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对于收入真实性,晶科能源则发布了该公司以及部分子公司的数据,并表示,上述主体测算账面外汇收汇金额为699,695.31万美元,与外汇管理局导出的2024年度收汇数据差异为-6,952.34万美元,差异率为0.98%,差异原因系存在汇率折算差异,因此公司账面的外汇收汇数据和公司账面入账的境外收入金额的数据不存在重大异常。
对于山西晶科火灾事故,该公司则披露,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本次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仍有待调查组最终调查认定,调查组亦没有针对本次事故是否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作出认定。公司将在取得相关调查报告后,及时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
至于保险理赔进展,该公司则称,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保险公司尚在进行毁损及维修成本综合评估,尚未确定最终损失金额及赔付金额,根据2024年10月8日与公司的沟通邮件,总核预计理赔金额超过公司目前预计的保险理赔金额,公司不存在进一步计提相关损失的风险。
而在火灾造成的损失上,经公估公司评估核算及发行人计算,本次火灾受影响的固定资产金额为174,554.59万元,其中完全报废的固定资产金额为83,695.39万元,后续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金额为90,859.21万元,预估后续维修费金额为66,293.73万元;存货毁损3,019.81万元。公司评估事故造成的整体损失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营业外支出)为6.67亿元。
除此之外,该公司的偿债能力、存货、应收账款以及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等,也是此次年报问询函关注的重点。
偿债能力上,该公司则表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中1年以内到期的债务金额为80.44亿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比例约为16.93%;1-3年期有息负债金额为140.85亿元,主要系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占有息负债总额的比例约为29.64%;公司3年以上有息负债金额为253.98亿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比例约为53.43%。公司债务期限结构较为合理,符合公司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