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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光伏地方补贴政策汇总:这三地明确还有补贴! 2020-11-19 18:59:15

摘要: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期限为5年

    能源新闻网讯 11月18日,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下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北京市将实施六大阳光工程,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0.3元-0.4元(含税)的资金补贴,连补5年,被誉为史上最豪横的光伏地方补贴政策出台。
        《通知》确定了补贴对象的适用范围,即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备案,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期限为5年,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
        北京:实施六大阳光工程,0.3-0.4元连补5年
        可以看到,《通知》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备案、并网的分布式项目给予补贴。对比2018年3月北京发改委印发的《北京市“阳光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对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0.3元/千瓦时(含税)补贴连补5年,以及2015年8月印发的《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2015年至2019年的建成的分布式项目给予0.3元/千瓦时(含税)补贴连补5年,北京最新的光伏补贴政策周期明显缩短,可视为平价上网前的政策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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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随着光伏平价上网时代的来临,一度成为地方光伏快速发展重要推手的地方补贴政策正逐渐退出舞台。2019年迄今,已有多省市的光伏补贴政策陆续到期失效,而在2021年仍像北京这样给予资金支持的地方已所剩无几。
        苏州园区:分布式光伏0.10元/千瓦时补3年
        江苏苏州园区是继北京之外,在2021年仍为分布式光伏提供补贴支持的地方之一。
        2019年3月24日,苏州园区管委会印发《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表示,针对在园区备案实施、且已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补贴3年,每千瓦时补贴业主单位0.1元。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安装分布式光伏,既可能获得国家补贴(注:这个视 2021年光伏新政而定),还能明确获得省、市级补贴支持的地方还有“魔都”上海。
        上海阶梯式补贴:分布式0.05-0.10元,学校0.12-0.24,补5年
        今年6月2日,上海市发改委制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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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表示,对于企业投资的风电、光伏项目,根据实际产生的电量(海上风电、光伏电站按上网电量,分布式光伏按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连续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办法》指出,2019年光伏电站奖励标准为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含户用光伏)奖励标准为0.15元/千瓦时(学校光伏为0.36元/千瓦时)。2020年、2021年投产光伏项目奖励标准以2019年标准为基准分别减少1/3、2/3。2019年底前完成备案并开工、2020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享受2019年的奖励标准。2020年内完成备案并开工、2021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享受2020年的奖励标准。
        也就是说,2021年在上海投建光伏项目仍会获得补贴支持,包括户用光伏在内的分布式光伏的奖励标准为0.05元/千瓦时,学校光伏为0.12元/千瓦时。同时,2021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享受0.10元/千瓦时的奖励标准(学校光伏为0.24元/千瓦时)。
        七省八市2020年补贴政策到期
        光伏补贴退坡政策加快推进,令多省市的补贴政策在2019、2020年到期,如广东省、浙江省、湖南省长沙市、山西省晋城市、陕西省西安市等。
        山西省晋城市:
        2015—2020年期间建设完成的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同时每度电补贴0.2元/千瓦时。
        湖南省长沙市:
        2014-2020年建成且并网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0.1元/千瓦时。
        海南省三亚市:
        2020年前在三亚市建成;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的分布式光伏项目0.25元/千瓦时,补贴连续5年。
        安徽省合肥市:
        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2018年9月17日-2020年12月31日的一次性补贴0.2元/瓦;对于新建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一次性补贴0.3元/瓦;光伏储能系统应用,自项目投运次月-2020年12月31日补贴1元/千瓦时。
        陕西省西安市:
        1)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2)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浙江省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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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经备案认可且并网发电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全市家庭屋顶光伏达到9万户(含新建和既有项目)范围内,市财政按0.15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9万户目标完成后,后建项目不再享受市级补贴。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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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
        2020年4月14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2019-2020年在佛山市利用工业、商业、交通、公共机构、居民家庭等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投资建成且符合国家、省、市光伏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其中市级补助0.06元/千瓦时、区级补助0.24元/千瓦时),自项目建成的次月1日起计算补助金额,连续补助3年。
        广州市
        补贴范围:已纳入广州2014-2020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整体规模;已并网或并网运行满1年。
        补贴对象和金额:
        依据项目装机容量2016-2021年一次性发放补贴0.2元/瓦;依据项目发电量补贴0.15元/千瓦时,以2014年计起,最高补贴6年。
        综上可见,目前仅有北京市、上海市和苏州园区三个地方在2021年投建分布式光伏项目仍有补贴,其他省、市、区的补贴政策都已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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