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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数名投资者实名举报中投亿星董事长李亚斌涉集资诈骗 2018-08-09 09:39:46

摘要:是新能源领域的“民族英雄”,还是伪装成小红帽的大灰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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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新闻网讯 是新能源领域的“民族英雄”,还是伪装成小红帽的大灰狼?
        是中国著名企业家、青年创业导师,还是一名彻头彻尾的大骗子?
        近日,中投亿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亿星”)董事长李亚斌正面临重庆2300余位投资者这样的质疑和拷问。
        投资者实名举报李亚斌涉嫌诈骗
        据了解,在知情人士爆料李亚斌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重庆受审的同时,重庆十数名投资者实名举报李亚斌诈骗的贴子也冲破了层层封锁(公关删贴、网络屏蔽),在网上大范围流传开来。
        据能源新闻网初步统计,在天涯论坛上实名举报李亚斌诈骗的投资者已达十数人,其中有6人留下了姓名、联系方式和投资金额等信息,投资者举报的信息显示,他们之中被骗金额最多为39万元,最少的也有6万元,是家中多年来甚至是一生的积蓄。
        据投资者介绍,实际上,大多数人的投资额度都在十万元以上,有多位投资者投资额达数百万元之巨。
        另据能源新闻网了解,有很多老年人拿出了养老钱投了中投亿星分公司重庆亿星之光吉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亿星之光”)的合成氢燃气项目,5年过去了仍没有拿回本金、利息。
        在与中投亿星、重庆亿星之光多次接触、沟通无效的情况下,他们不得已在网上进行实名举报,以争取早日拿回自己的养老钱、救命钱。
        能源新闻网查询了解,在百度搜索输入“实名举报李亚斌”7个字,相关信息的分页检索多达10页。同时,在天涯论坛上输入“中投亿星李亚斌”关键字,有关实名举报李亚斌诈骗、要求重庆政府监管清退本金方面的贴子布满了检索页的首屏,以及天涯论坛“百姓声音”栏目,分页显示的贴子亦有4页之多。
 
 
        投资者列举五个骗局、六个证据
        能源新闻网注意到,这些实名举报李亚斌诈骗的贴子列举了五个项目、六个证据,指控中投亿星、重庆亿星之光和李亚斌等人涉嫌集资诈骗。五个项目骗局分别是:一、合成氢示范基地骗局;二、甘肃省皋兰县合成氢示范基地骗局;三、四川省成阿工业园骗局;四、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单螺杆基地骗局、河北省辛集熔融盐项目张冠李戴骗局。
        证据方面,投资者们指控中投亿星涉嫌设立多家公司,转移资产,玩债转股和股权花招,2015年被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以非法集资立案后,不但拒不履新偿债义务,仍继续招摇撞骗等问题。
        同时,投资者还在贴子揭示了中投亿星和李亚斌涉嫌集资炸骗的一些套路,如以“高大上”精心包装诈骗项目,打着与国企、高校合作的旗号,借助主流媒体进行包装炒作等。
        两点诉求:集资诈骗量刑 赔偿血汗钱
        对此,投资者们提出两点诉求;一是强烈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对李亚斌为首的犯罪团伙(包括公安检察机关未列为起诉对象的吴燕、李亚栋),重新以集资诈骗罪侦办,并给予公开审判定罪量刑;二是对重庆亿星及其相关机构进行资产清算,公开审计清算结果,赔偿投资人的血汗钱!!!
        浙江吴英案回顾
        据了解,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吸储罪与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存不一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比,集资诈骗的刑罚更重,最高可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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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众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例中,浙江吴英案曾轰动一时。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吴英的死刑判决。
        2018年3月2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吴英减刑一案,当庭做出裁定:将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非法吸储与集资诈骗的判定
        据公安部经侦局时任局长孟庆丰2012年坐客人民网接受访谈时表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比如要搞项目或有急切的资金需要,但又不具备贷款、融资的条件等,往往采取给付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吸纳社会不特定多数对象的资金,并用于实际生产经营。
        集资诈骗的性质更加严重一些,是向社会特定不同的对象去要钱,会采取一些诈骗的手段。不法分子可能会虚构一个项目或理由,把一个很不起眼的事儿包装大,然后说这个项目前景是多么美好,让大家来投资。钱拿来后,有些可能会继续用于包装项目,有些可能用在挥霍浪费,如拿来买珠宝,买各种各样的车辆等。不具备办项目,不具备偿还本息的意图,这个时候司法机关就会按照集资诈骗的罪名对某些对象来定罪判刑。
        目前,据知情人士透露,重庆司法机关对李亚斌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做出了一审判决。李亚斌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款40万,重庆亿星之光也被处以罚款48万。同时,重庆司法机关正对重庆亿星之光非法吸收的4.7亿元公众存款进行全程追缴。
        附:投资者实名举报李亚斌涉集资诈骗相关贴子
        实名举报亿星公司李亚斌为首等诈骗案,我黄仕利,家住渝北区回兴兴科四路,身份证号码510824197902274761,电话号码18723366136,被亿星公司骗了16.8万,和我一样受骗的大约有2300余人等,骗取金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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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名举报亿星公司李亚斌为首等诈骗案,我陈友芬名字,家住重庆合川,身份证号码510226196401062504,电话号码15823882983,被亿星公司骗了26万钱,和我一样受骗的大约有2300余人等,骗取金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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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名举报亿星公司李亚斌为首等诈骗案,我左绍春,家住合川东海滨江城一期,身份证号码510226196402281725,电话号码13983389617。被亿星公司骗了33万元钱,和我一样受骗的大约有2300余人等,骗取金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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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周政,家住重庆市合川区锦江新城3栋5—6,身份证号码:510226197402022728,电话:13688991871。我被亿星公司骗了6万元。亿星公司打着为国为民,为国家做环保的幌子骗取老百姓一生的血汗钱,和我一样受骗的大约有2300余人,被骗取金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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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名举报亿星公司李亚斌为首等诈骗案,我的名字伍光萍,家住重庆市合川市三汇镇榆钱村,身份证号码510226197607287746,电话号码13883198677,被亿星公司骗了39万元钱钱,和我一样受骗的大约有2300余人等,骗取金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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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献利,512322195801070017,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13996843577实名举报亿星公司李亚斌为首等诈骗案,被亿星公司骗了xx钱,和我一样受骗的大约有2300余人等,骗取金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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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张玲,我家住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交通街365号Z幢3一2身份证号码:510226196304048647电话:17823359526我被亿星公司骗了17万元。亿星公司打着为国为民,为国家做环保的幌子骗取老百姓一生的血汗钱,和我一样受骗的大约有2300余人,被骗取金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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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关于对重庆亿星公司李亚斌等被告以集资诈骗定罪量刑的控告(原文)
        关于对重庆亿星公司李亚斌等被告以集资诈骗定罪量刑的控告
        2018年5月30日重庆渝北区法院判决重庆亿星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债权人的我们不同意渝北区法院的判决。重庆亿星应该以诈骗量刑判决。理由如下:
        重庆亿星公司李亚斌等诈骗分子从2012年进入重庆,以合成氢项目为幌子,大肆进行所谓的“投资合作”以高提成为诱饵,招收大批招商人员,疯狂给投资者洗脑,骗取投资人投资。从被经侦以非法集资立案到现在,呈现给投资者的结果是:没有建成一个合成氢项目;没有按承诺计划偿还投资者资金。已经符合我国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具体事实如下:
        一、合成氢项目自始至终就是被告包装的一个骗局:
        投资人与重庆亿星签订的《合成燃气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表明: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专项用于合成燃气项目的启动与运营。然而,重庆亿星从2013年4月17日成立到现在整整5个年头,我们没有看到合成燃气项目的一处能生产经营的生产基地、生产设备,更没看到一个已经生产的合成氢产品,没有见到因销售合成氢产品而获得一分收入。
        二、被告的整个集资行为实质就是集资诈骗。以“高大上”精心包装诈骗项目,被告首先精心策划制作的合成氢项目专题片说“合成氢燃料的利用,经我方专家的多年研究和努力,突破了氢能源应用过程中所有难关,成功研制出合成氢燃料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项目。既可适应偏远地区小型发展(2-4人即可生产),又可在城市一个社区内生产。合成氢燃料生产风险低、盈利能力强”。此专题片,对没有投资科学的识别辨别能力的普通投资者,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诱惑性。
        第二、打着与国企、高校合作的旗号行骗。被告很巧妙投机地利用与中投国企合作之机,成立了冠有“中投”两个字的多家公司,虚构其与国企有关联的假象,增加一些地方政府、投资者对公司实力雄厚和背景深远的可信度,从而增强了投资者投资亿星项目的信心,以达到扩大集资诈骗成果的真实目的。
        2015年4月8日,中投亿星新能源与北京工业大学共同成立“联合研究中心”,将北京工业大学马重芳教授重礼聘请为首席科学家,将马重芳教授绑上为被告集资诈骗站台的战车。
        第三、被告多场骗局将其诈骗恶行表现得淋漓尽致。
        1:合成氢示范基地骗局。
        2013年初,被告在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租地建立合成氢示范基地,邀约了大批投资者前去参观考察,后来因合成氢项目连立项都通不过,加上设备资金根本不到位,重庆茶园新区示范基地不到2个月就停止消失了。
        2:甘肃省皋兰县合成氢示范基地骗局。
        2013年5月,被告将自己包装为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资企业)总裁、重庆亿星之光公司董事长、甘肃亿星之光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的李亚斌带领一班人马,与皋兰县政府签订了《甘肃(皋兰)建设年产40亿m合成氢燃料基地项目合同》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皋兰县合成氢示范基地骗局就被当地政府部门揭穿而终止。
        3、四川省成阿工业园骗局:
        2015年3月,成都市金堂县项目集中开工暨集中签约仪式在成都市节能环保产业基地举行。在签约仪式上,中投亿星李亚斌董事长说:‘中投亿星新能源计划在金堂(即成阿工业园区)投资60亿元,建设80亿m合成氢燃气生产及设备制造基地项目。但这次骗局很快也不揭自终,在成阿工业园区合成氢项目基地还没正式启动,就因其项目公司——四川中投亿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股东中投西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退出而偃旗息鼓了。
        4: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单螺杆基地骗局:
        2015年11月,亿星新能源旗下的重庆亿星碧城节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签约,将单螺杆技术产业化工程项目落户合川,以此项目落地为诱饵,要求合川区政府出面解决厂房租用和施工单位进场装修施工,赊账400多万元,而被告没投一分钱。在政府多次催促被告迅速组织资金到位,被告却于2016年8月12日将此项目公司—重庆晋渝碧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股东,变更成为上海和平影视企业公司,很快又在2016年12月变成了石先强自然人股东,最后的结果是被告李亚斌等所谓的项目公司老板,突然间从合川工业园区蒸发消失,给政府丢下了一个欠款几百万元的烂摊子,自己却成功地抽身而逃。
        5:河北省辛集熔融盐项目张冠李戴骗局。
        被告在合成氢项目骗局连续在西南地区暴露失败后,开始转向河北省,在辛集市推行另一个被被告包装的新项目——熔融盐项目骗局,被告宣称这是中投亿星,特别是与重庆亿星公司的投资者紧密相关的项目,是偿还重庆亿星投资人债权的可靠保障。其实这又是被告设立的一个骗局!
        ①,主体不符。投资人是与重庆亿星签订的协议,而熔融盐项目的主体是辛集市中投供热有限公司,2016年8月2日,又变成上海和平影视企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我们投资人没有关系。
        ②项目不同。
        辛集市中投供热有限公司经营项目是熔融盐项目,而重庆亿星公司与投资人签订的是合成氢项目,两个公司是相互独立无关联业务关系的公司。
        ③、被告不择手段拉拢招商人员形成集资诈骗团伙
        一、以高提成快速组建集资诈骗团伙。整个集资诈骗团队,上层以被告人李亚斌董事长为主谋、总裁李亚栋(李亚斌弟弟)、财务总监吴燕(李亚斌老婆)、总经理甑波(李亚栋同学)形成家族式的集资诈骗核心成员,中层以招商部经理组成的集资诈骗实施招商骨干,下层以吸收的广大业务员组成集资诈骗的招商队伍。
        二、以公司股份纠集成集资诈骗骨干。2015年3月,被告人李亚斌,将参加合成氢项目集资诈骗的骨干成员:姚义兰、毛亿、杨人超、方永生等招商部经理,转为重庆亿星的股东,在认缴的股份中,毛亿占股7%、姚义兰占股6%方永生占股6%杨人超占股3%。
        三、有意制造内部混乱,以控制其集资诈骗团队。
        被告李亚斌有意制造招商规则混乱,造成部门经理之间、业务员之间,相互乱拉乱抢客户、乱发提成,形成以各个招商部或某个招商经理不同的山头派别,
        相互之间矛盾重重,相互结怨。到现在,几个招商部经理各自建立团伙编造谣言、恶意攻击,甚至进行人身污辱、恐吓要挟;煽动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参与到他们的帮派之争之中,对投资者造成了巨大伤害和难以真相判断。
        四、被告集资诈骗完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①:有意制造财务混乱,给非法占有制造便利。被告从开始就没按国家公司法和财经管理制度进行公司管理。被告人李亚斌直接贪污侵占重庆亿星资金,在成都以私人名义购买价值上1000万元的房产,这就是被告人李亚斌侵占重庆亿星公款的典型例证。
        ②、设立多家公司,涉嫌转移、隐藏、侵占重庆亿星资金.被告人李亚斌个人设立和控制的公司达32家、李亚栋参控公司达9家,吴燕参控公司也有9家。
        从以上信息看出:李亚斌、李亚栋、吴燕等几个核心成员在集资诈骗中,特别是在2013年到2015年,甚至是在立案以后,不断地以个人名义设立公司,并频繁地变更公司股东、股权、高管等动作,他们有想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侵占、隐藏诈骗资金的严重嫌疑。
        第三、玩股权花招,企图既吞食集资款也逃脱法律制裁。在被经侦立案之后,被告采取以下花招实施吞食投资人巨额投资款和企图逃脱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系列动作:一是,将重庆亿星投资人的利息和本金转成深圳亿星假股份。二是骗取投资者原始合同。企图销毁投资者合法权益证据。
        ③设计“债转股”,实施消除投资者债权的骗局。
        ④张狂推出股改方案,为侵占集资诈骗款、免除其刑事责任作最后的垂死挣扎。
        ⑤,立案后到现在,被告继续兴风作浪搞集资诈骗。
        ⑥、在立案期间未偿还投资者一分钱。从2015年1月18日,重庆亿星被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以非法集资立案到现在整整3年半时间,公安、检察院、法院先后一而在在而三地给李亚斌等被告偿还诈骗的资金的机会,但他们都一直忽悠,没有向我们投资者偿还一分钱。
        鉴于上述事实及理由,我们认为:由被告一手策划和推动的这场重庆亿星合成氢项目集资诈骗活动,集资诈骗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有关最高司法解释关于集资诈骗罪行的有关条款,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灾难,给重庆社会治安、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危害。
        我们强烈要求:
        1.公安司法机关对李亚斌为首的犯罪团伙(包括公安检察机关未列为起诉对象的吴燕、李亚栋),重新以集资诈骗罪侦办,并给予公开审判定罪量刑。
        2.对重庆亿星及其相关机构进行资产清算,公开审计清算结果,赔偿投资人的血汗钱!!!(能源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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