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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靴子落地 分散式风电市场能否应声而起? 2018-04-25 11:47:57

摘要:日前,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分散式风电接入电压等级、消纳范围、审批管理方式、金融支持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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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分散式风电接入电压等级、消纳范围、审批管理方式、金融支持方案等,完善分散式风电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为分散式风电的发展打通了政策壁垒。业内寄望,这一政策红利能让“起了大早、赶了晚集”的我国分散式风电从此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政策的靴子落地,分散式风电市场能否应声而起?
  遭遇发展“玻璃门”
  我国分散式风电并网量不足全国风电并网总量的2%,远远低于欧洲,其发展水平也总体滞后于我国分布式光伏。在风电产业发展的“十字路口”,分散式风电被认为是撬动产业下一轮爆发的“蓝海”。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风电行业的代表委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纷纷为分散式风电发展建言献策。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钢认为,现阶段我国分散式风电发展的过程中,在项目核准、并网方案、土地、工程建设、就近消纳交易机制、项目融资等方面手续复杂,影响了分散式风电的发展。他建议,通过规范简化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建设审批手续、制定并完善分布式电源市场交易方案、制定多能互补能源控制调度标准、构建多元化社会资本投资渠道等手段,推动我国分散式风电健康有序发展。
  “分散式风电不能就近卖给有需求的用户,只能自发自用、余量低价卖给电网或白白弃掉;土地使用审批流程繁琐制约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电网企业对分散式风电接入参照集中式的管理办法,没有明确的流程规范和服务标准,没有并网业务办理时限,并网成本高、效率低。”远景创始人兼CEO张雷呼吁打破分散式风电的体制“玻璃门”。
  在张雷看来,有必要尽快落实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明确电力消费中的可再生能源占比;允许分散式风电广泛参与市场交易;优化电网接入技术标准,降低接入成本,提高接入效率;优化分散式风电土地审批流程;简化项目核准流程;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牵头设立“一站式”管理服务窗口和服务体系。
  直击行业痛点
  针对上述行业痛点,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到此次正式出台的《办法》,都给出了明确界定和解决路径。
  申万宏源电新团队的分析认为,《办法》从操作细则上明确了核准、备案、电网接入、土地、贷款、电价补贴、结算等问题,具备充分的可操作性。
  记者梳理发现,针对此前被行业诟病的审批流程繁琐的问题,《办法》首开“核准承诺制”先河。对于试行项目核准承诺制的地区,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不再审查前置要件,审查方式转变为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信用承诺,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对项目予以核准。
  有分析认为,“核准承诺制”是典型的事后监管,从事前审批到事后监管是国内项目核准的重大进步。这意味着政府职能从管理项目向提供服务转变,将项目开发经营权真正交还给企业。与核准制相比,“核准承诺制”的实施将使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所需要的流程、时间大幅缩减。
  此前,广受业主关心的电价收益模式也得以明确。《办法》表明,分散式风电电价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的模式。自发自用部分电量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差额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
  近年来,分散式风电没有分布式光伏火爆,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民营资本参与度不够。对此,《办法》鼓励各类企业、社会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投资分散式风电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鼓励建立分散式风电项目融资服务平台,与银行、保险、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如设立公共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等;鼓励社会资本以PPP合作模式参与。同时,鼓励项目所在地开展分散式风电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允许分散式风电项目向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直接售电,使得分散式风电项目“隔墙卖电”成为可能。
  《办法》迈出的步子明显更大了。记者对比发现,与去年5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相比,《办法》将风电并网电压等级由35KV及以下扩展至110KV及以下。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将项目规模从2万千瓦放松至5万千瓦。
  商业模式是关键
  早在2009年,我国就提出了分散式风电概念。2010年开始着手进行相关研究。2011年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分散式风电市场正式启动。当时,批复的18个示范项目只有15个最终建成,这些建成的示范项目也未如预期般带动整个分散式风电的兴起。
  时隔七年,此次《办法》的出台能真正撬动这一静默已久的市场仍未可知。
  “《办法》的出台,可以看作是按下了分散式风电的重启键,但市场的开启最终要依靠成熟的商业模式。”一位风电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
  某券商机构行业分析师则认为,《办法》出台后,大方向和路径已经定调,仍需要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制订完善的实施细则,才能确保项目参与者清晰计算出投资回报率。
  “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体容量相对较少、投资回收期长,现金流和资金链面临较大压力,如何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使得投资者获得可预计回报,是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的关键。”一位分布式光伏投资人士谈及分布式光伏的成功经验时说。
  不过,从地方的积极性来看,目前,河南、河北、山西等地已相继出台建设规模方案,分别核准了约2吉瓦、4吉瓦、1吉瓦分散式风电项目。
  分散式风电市场启动似已箭在弦上。(《中国能源报》作者:张子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