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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国家核安全局体制发展的第五个阶段 2018-03-14 10:44:38

摘要: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该方案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该方案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在这次组织部门机构的调整中,小编发现国家核安全局也在方案中漏了脸。只不过,国家核安全局本身没有多大变化,只不过换了一个新上司,由原来挂牌在“环境保护部”下变为归挂牌在新建的生态环境部下,迎来了国家核安全局体制发展的第五个阶段。

  下面我们就简单看一下国家核安全局的历史发展。
  机构简介
  1998年机构改革,国家核安全局并入国家环保总局,设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全国的核安全、辐射安全、辐射环境管理的监管工作。2003年以后,国家环保总局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的牌子。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任国家核安全局局长。2008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环境保护部副部长任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历史沿革:
  历史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核安全局的创建、核安全局的成熟、核安全局并入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国家核安全局的创建(1984—1989)
  1984年10月成立国家核安全局,独立客观地进行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督。核安全局由国家科委代管,国家科委副主任任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具有独立的人事、外事、财务权以及机关行政管理、基建后勤职能。
  第二阶段:国家核安全局的发展(1990—1998)
  国家核安全局继续由原国家科委代管,国家科委副主任任国家核安全局局长。保留独立的人事、外事、财务权以及机关行政管理、基建后勤职能。
  第三阶段:国家核安全局并入国家环保总局(1998-2008)
  第四阶段:2008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第五阶段:2018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设立生态环境部,不在保留环境保护部,而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北极星电力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