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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态补偿桂闽5亿元 2016-03-23 09:31:07

摘要:21日,广东省与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签署汀江—韩江流域、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根据协议,广东将拨付广西3亿元、福建2亿元作为辖区内流域水环境的补偿资金。

  人民日报广州3月22日电(记者邓圩)记者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21日,广东省与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签署汀江—韩江流域、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根据协议,广东将拨付广西3亿元,作为2015—2017年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拨付福建2亿元作为2016—2017年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
  九洲江(含鹤地水库)、韩江分别是粤西、粤东地区的重要饮用水源河流,上游广西、福建地区的来水水质对保障广东省饮用水源安全至关重要。此前,广东和广西在九洲江流域进行试点,以广东对口帮扶广西的形式,破解流域治理难题。九洲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跨省合作纳入了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鼓励各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提出的4个生态补偿试点流域,两个落在广东,分别为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