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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区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6-02 15:16:23

摘要:为切实做好2017年环境监测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有关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制定了《2017年自治区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区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为切实做好2017年环境监测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办监测〔2017〕32号)有关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2017年自治区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7年7月7日、12月22日前分别将环境监测工作半年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我厅,电子文档发送指定邮箱。
  2017年自治区环境监测工作要点.doc
http://www.energynews.com.cn/uploadfile/2017/0602/20170602031644895.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