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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东部地区风电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2017-04-27 14:22:54

摘要: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联合制定了《内蒙古东部地区风电交易规则(试行)》。

关于印发《内蒙古东部地区风电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东北分部、蒙东电力公司,蒙东地区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开放电力市场,规范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用户与风电企业交易行为,有效消纳可再生能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内蒙古东部地区风电交易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东部地区风电交易规则(试行)》
  http://www.energynews.com.cn/uploadfile/2017/0427/20170427022313615.doc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