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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2017-04-24 14:27:24

摘要:为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7〕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境保护局:
  为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和引导《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我们制定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http://www.energynews.com.cn/uploadfile/2017/0424/20170424022825338.docx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