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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推进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03-09 10:06:12

摘要:为全面推进我市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按照国家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有关要求,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推进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统筹推进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铜政办发〔2018〕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光伏发电领跑基地是国家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市场应用和成本下降的重要示范工程。为全面推进我市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按照国家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紧抓国家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机遇,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能源体系,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建设西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以“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加速技术成果向市场应用转化、扩大新能源产业规模、建设关中地区新能源基地”为目标,积极探索光伏小镇建设模式,将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成为“光伏发电先进技术+生态旅游实证基地、光伏发电+高效设施农业实证基地、世界一流的技术领跑研发示范基地”。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竞争优选,2019年3月3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2019年6月30日前50万千瓦装机容量建成并网。
  三、推进计划
  (一)项目准备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2月)。成立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优化确认各场址用地范围,出台《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项目管理办法》《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土地供应办法》,开展土地流转前期工作。
  (二)竞争优选阶段(2018年2月-4月)。编制《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企业优选工作方案》,完成企业竞争优选工作,启动配套接网及送出工程、基地外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项目报建阶段(2018年5月-2019年2月)。建立“一站式”服务保障体系,完成项目规划、环评、稳评、安评、地质灾害评估、文物勘察、水土保持、电力接入等前期工作,编制农业、旅游发展等规划,形成项目初步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项目土地流转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四)项目建设阶段(2018年8月-2019年6月)。完成配套接网及送出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现全容量建成并网。
  (五)项目验收阶段(2019年7月-8月)。在国家能源局和省发展改革委指导下,由市发展改革委依托技术管理支撑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主要任务
  (一)确定项目用地范围。做好现场查勘、补测地形图、工程地质勘察、勘定界限等工作,确保项目用地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宜君县政府、项目平台公司负责)
  (二)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出台《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土地供应办法》,明确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职责分工,制定土地流转协议,明确土地流转价格、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费用支付方式,为项目尽早开工提供土地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宜君县政府、项目平台公司负责)
  (三)建设电网接入工程。协调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研究确定电网接入工程方案及建设模式,落实投资主体,确定各升压站选址及线路路径,编制电网接入系统报告,取得电网接入系统批复,启动电网接入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并网发电。(铜川供电局、项目平台公司负责)
  (四)完成企业竞争优选。与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联系对接,编制完成《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企业优选工作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公示,委托技术单位组织专家进行企业优选评审,优选结果经市政府审核公示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优化项目报建程序。指导企业办理项目备案、前期规划、初步设计等工作。各部门要创新方式、优化程序,集中时间统一办理,为企业提供全程的“一站式”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发展委、铜川供电局、市公安消防支队、项目平台公司负责)
  (六)促进光伏产业多重融合。编制光伏和农业、光伏和旅游、光伏和扶贫相结合的实施方案,完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业公司招商等工作。与有意向在我市投资产业的光伏企业洽谈对接,确定投资项目和规模,做好项目落地服务,完善我市配套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旅游发展委、项目平台公司负责)
  (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申报文件承诺事项,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平台公司负责)
  (八)建设综合技术监测平台。选择交通便利、条件较好的项目场址建设综合技术监测平台,与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平台公司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和宜君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气象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铜川供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负责具体推进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承担“一站式”服务等日常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土地流转、安置补偿、项目报建、环境保障等关键环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及时办理完成有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优化金融服务。协调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降低贷款门槛,争取信贷优惠政策,做好项目贷款、利率下浮、贴息、结算等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横幅标语、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准确反映项目建设情况,宣传项目建设成效,提高群众知晓率,维护项目建设秩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发展环境。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每季度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将项目建设纳入市级各有关部门、宜君县政府年度绩效指标考核体系,对服务质量高、项目推进快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延误项目建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