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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征集2017年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及示范案例的通知 2018-03-01 18:27:12

摘要:为深入推进本市节能减碳工作,加大先进适用的节能减碳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我委将开展2017年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及示范案例的征集工作。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市节能减碳工作,加大先进适用的节能减碳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我委将开展2017年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及示范案例的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技术(产品)
  1.节能减排领域。高效供热制冷、余热余压利用、锅炉升级改造、分布式冷热电三联供、微电网技术、储能技术、能量回馈装置、高效照明、大容量高压变频技术、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建筑保温新型材料、数据中心改造、车用动力蓄电池、电动汽车充电桩、能源管理系统等技术(产品)。
  大气污染治理、污水治理、垃圾处理、高效低氮燃烧、脱硫脱硝、汽车尾气减排、餐饮油烟治理、扬尘控制等技术(产品)。
  2.循环经济领域。城市固废资源化处置、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可再生资源高效回收、报废汽车和电子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高效节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技术(产品)。
  3.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技术(产品)。
  4.其他有利于节能低碳发展的技术(产品)。
  (二)集成方案
  基于以上各领域在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工程建设或工艺改造中,充分整合先进成熟的技术(产品),实现系统性配置的集成方案。
  (三)示范案例
  采用征集范围内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产品)或集成方案,节能减排效果显着,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和实用性,在京津冀地区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案例。
  已纳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6年本)、2008-2010年《北京市节能节水减排技术推荐目录》、2011-2016年《北京市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荐目录》的技术(产品)及示范案例,若性能参数等方面没有变化的,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二、征集内容
  (一)技术征集
  申报技术应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各项性能指标安全稳定,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二)产品征集
  申报产品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已投入批量生产,产品先进、成熟、适用,节能减排效果显着,各项主要性能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京津冀地区市场需求广泛。
  (三)集成方案征集
  包括采用创新性理念和方法解决特定需求的设计方案和体现系统优化配置的应用方案。体现技术产品的科学设计和高效匹配,实现系统的优化配置,达到最佳的应用效果,综合性能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京津冀地区市场需求广泛。
  (四)示范案例征集
  示范案例应是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产品)或集成方案,且实际运行一年以上,节能减排效果显着,具有良好的经济性,用户评价良好,适宜在京津冀地区复制推广。
  三、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在线填报与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在线填报可登录我委网站(www.bjpc.gov.cn)“办事服务”栏目下“北京市节能低碳创新服务平台”进行填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见附件,可另附页)和电子光盘,装订盖章密封,报送至我委资环处(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C东座405房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
  四、评审与发布
  征集结束后,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入选的技术(产品)、集成方案和示范案例纳入《北京市2017年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及示范案例推荐目录》,向社会重点推荐。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
  (联系人:资环处庄云鹏;联系电话:66415588-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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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
  一、网络填报说明
  网络填报说明依照网络提示。
  二、书面材料报送说明(请按以下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请打印在线填报的《技术申报表》、《产品申报表》、《集成方案申报表》、《示范案例申报表》。申报多项技术、产品、集成方案或示范案例时,每项填写一张申报表。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质量和安全性能标准的认证认可证书、法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企业质量管理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专利证书、技术获奖证书复印件。
  5.简述技术、产品、集成方案或示范案例说明(包括技术来源、技术原理、工艺流程、主要技术参数、先进成熟适用性等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6.案例用户使用报告(包括案例基本情况、技术评价、节能减排效果、法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实际运行一年以上的测试报告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个人用户填写详细联系方式并签名)。
  7.本次征集为自愿申报,所有材料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