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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公告全国煤矿生产能力情况(涉及建设煤矿和生产煤矿) 2017-11-08 16:08:22

摘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全国建设生产煤矿产能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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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全国建设生产煤矿产能情况予以公告。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已核准(审批)、开工建设煤矿1228处(含生产煤矿同步改建、改造项目89处)、产能10.53亿吨/年,其中已建成、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231处,产能3.68亿吨/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的生产煤矿4271处,产能34.10亿吨/年(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核准(审批)和其他开工报建审批手续的建设煤矿、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生产煤矿,不纳入本次公告范围。
  各类煤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尚未完成公告程序的企业应抓紧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按规定要求报送、公告相关信息。煤矿产能规模、开工建设、建成投产等情况发生变化后,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变更产能管理档案登记内容、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并将煤矿产能情况报国家能源局汇总。
  附件:
  1.全国煤矿生产能力情况(建设煤矿)
  http://www.energynews.com.cn/uploadfile/2017/1108/20171108041011323.pdf
  2.全国煤矿生产能力情况(生产煤矿)
  http://www.energynews.com.cn/uploadfile/2017/1108/20171108041356410.pdf
  国家能源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