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 > 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和推进矿物功能材料产业建设的通知
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和推进矿物功能材料产业建设的通知 2017-09-26 16:39:30

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特色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试点和推进矿物功能材料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特色产业
精准扶贫项目试点和推进矿物功能材料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
工信厅联原[2017]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区、市)分行,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国发〔2016〕79号)、《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国办发〔2016〕73号)、《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15号)等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决定联合开展特色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试点(以下简称扶贫项目试点)和矿物功能材料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以下简称产业示范基地),强化政策制度优势和开发性金融功能作用,利用集中连片特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优势非金属矿资源,发展矿物功能材料等特色产业,增强造血机能,补齐发展短板,改善民生福祉,助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与全国人民一起迈入小康社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紧迫感,将产业发展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把促进集中连片特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特色产业发展摆到突出位置,统筹谋划经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激发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大对非金属矿深加工产业的支持力度,搭建公共平台,扶持特色项目,培育龙头企业,发展矿物材料,实施精准扶贫,努力打造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精准脱贫顺利完成的多赢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金融支持,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政策联动,推动多领域要素资源注入贫困地区支持非金属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强组织方式和金融创新,通过合力培育市场、科学设计现金流、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切实发挥开发性金融融资融智融制作用,支持扶贫项目试点和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二)因地制宜,产业造血,精准扶贫。立足当地非金属矿产等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培育矿物功能材料等特色产业,稳步建立产业造血机制,增强贫困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将特色项目、产业基地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按照产业精准扶贫要求,搭建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紧密的利益联接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实现可持续长期受益脱贫。
  (三)创新驱动,防控风险,绿色发展。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发挥协同创新对资源保护性开发与高效利用的驱动作用,防控市场资金安全等风险,推进特色产业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引导产业向绿色环保、智能制造、两化融合方向发展,推动连片特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型发展道路。
  三、目标任务
  (一)实施扶贫项目试点。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形成政府、行业、金融多方合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和引领作用,紧紧围绕下游产业和民生消费需求,因地制宜依托特色优势非金属矿产资源,遴选实施20-30个基于非金属矿产深加工的扶贫项目试点,集中开发推广和示范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增加适销矿物材料品种,提高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同时,建立完善土地租赁、矿产收益、务工投劳等长效扶贫机制,强化与贫困户的利益联接,提高产业扶贫实效,实现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二)培育产业示范基地。以节能环保、土壤治理、生态修复、现代农业、绿色建筑等需求为牵引,保护性开发重要非金属矿资源,发展矿物功能材料及石材雕刻等产品,推广应用非金属矿深加工的新技术新装备,发展综合利用和近零尾矿排放成套技术,实现特色非金属矿产高效利用;鼓励开发推广高效节水节能等清洁生产技术装备,高效适用的矿山治理和修复技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十三五”期间,打造20个左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示范基地,并借助基地平台进一步吸引骨干企业赴贫困地区投资建设兴业。
  四、扶贫项目试点工作要求
  (一)支持重点。符合《中国制造2025》《“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及相关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符合功能区规划、脱贫攻坚规划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助于利用优势非金属矿产资源建设特色产业项目,将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进而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时建立扶贫收益机制,推进和带动建档立卡人口精准脱贫的项目试点。
  (二)申报条件。1.石墨、萤石、硅藻土、膨润土、石英、方解石、高岭土、硅灰石、云母、滑石、海泡石、凹凸棒粘土、伊利石、重晶石、沸石、花岗岩、大理岩等优势非金属矿开发及深加工项目。2.项目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良好,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行为。3.试点项目在获得国家开发银行融资支持前,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和国家开发银行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扶贫带动方式,落实扶贫带动成效,说明扶贫收益数据和带动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并附上有关文件和协议凭证。4.对处于集中连片特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内的项目,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定点扶贫地区的项目,国家开发银行给予优先支持。
  (三)工作程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试点申报,中央企业负责组织集团内项目试点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4项。申报材料包括上报文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纸质件两份、电子文档一份)及相关附件,于2017年10月15日前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进入试点项目库并向国家开发银行推荐。国家开发银行省(区、市)分行针对试点项目自行开展授信评审。国家开发银行省(区、市)分行联合本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及时上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产业示范基地工作要求
  (一)支持重点。以现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区和革命老区内优势非金属矿种为重点(如前述申报条件所列品种),经地方培育创建,形成主导产业特色鲜明、发展水平领先、规模效益明显,且在协同创新、集群集约、两化融合、绿色安全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矿物功能材料产业集聚集群区。
  (二)申报程序。“矿物功能材料产业示范基地”纳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统一管理,具体申报根据《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年度申报工作通知要求执行,按照其中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系列予以优先支持。
  六、金融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按照有关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的企业、项目和基地优先开展授信评审。对满足授信要求的项目,可提供中长期项目贷款和配套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和厂房、仓储物流、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在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前提下,借款人可将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抵押、第三方保证担保和采矿权质押等方式作为信用结构。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的项目,PPP合同项下综合收益及借款人综合收益可作为还款来源,并采用协议项下权益质押作为信用结构。同时,将配合企业积极向地方争取优惠支持政策。
  七、配套政策
  (一)组织领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区、市)分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信息共享和定期沟通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加强地方投入,指导企业实施扶贫项目试点,推动协调项目落地实施,引导产业示范基地制定发展规划,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格局。
  (二)政策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与相关专项资金、产业投资基金的衔接,优先对试点扶贫项目和产业示范基地予以支持,并作为金融机构合作对接的重点。同时,加强与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科技部等部门相关政策对接,协同推进试点扶贫项目和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三)多方协作。支持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主体与龙头企业共同实施试点项目,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投资试点项目,社会资本共同参与试点项目和示范基地建设。鼓励试点项目和产业示范基地加强与业内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为试点项目和产业示范基地提供技术支持,共同建立研发平台和实训基地,培养各层次人才,推动集中连片特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可持续发展。
  附件: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试点项目申报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
2017年9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010-68205569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  010-88308334
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试点项目申报表
\
  第一部分:承担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
\
项目基本情况表
\
  第二部分: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背景、目的、意义和主要目标。
  二、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法人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承担单位股份构成及主要股东概况,单位组织架构,项目主要人员基本情况;项目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规划,工艺装备水平,销售情况及在行业中地位,取得成果与社会效益,技术研发机构,近三年研发投入等。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重点是细分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区分国内和国外),产品技术水平、技术来源和发展前景,国内外竞争对手情况。列出具体产品的型号、技术指标和生产规模。
  四、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地点,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重点设备用途、产品工艺及解决关键问题说明,需描述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并需附设备明细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对于重大关键设备需进行设备单项论证。
  项目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以及与产业上下游相关单位合作方案。
  五、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开工时间,项目建设(土建、设备购置等)进展情况,当前形象进度,是否存在影响项目按计划实施的情况和问题,预计完成时间等。以前承担国家投资项目完成或进展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关系说明。
  根据项目总体进度,列出年度实施进度及年度实施目标。
  六、资金筹措及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投资使用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按国家相关标准列出投资估算表(按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等细项列出),内容要全面,取费要合理。
  七、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分析,包括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实际生产纲领和投入产出进行科学计算;
  社会效益,包括精准扶贫带动成效等;
  环境效益。
  八、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
  分析项目的技术、市场、经营、资金、政策等风险,对风险程度作综合风险评价,根据不同风险确定防范对策,有效控制和减少风险。
  第三部分:相关证明材料
  一、承担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生产批文、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二、承担单位运行能力证明材料: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三、技术水平类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证书及相关材料、科技成果转化资料(近三年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四、项目相关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在建项目需要提供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复印件,备案项目还需提供规划、用地、环评等文件复印件。
  五、扶贫带动成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等租赁合同、股权分红协议、务工合同、帮扶协议等文件,及带动的贫困人口身份证明材料等。
  第四部分:其他
  一、法律责任:承担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材料装订:所有材料请正反印刷,装订成册,报告封面侧边(书脊)处标明申报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建设所在地区或所属中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