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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成同达律师事务所邬国华:“一带一路”背景下新能源跨境投资并购 2017-08-02 17:12:30

摘要:“一带一路”的政策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外商投资到中国业务量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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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新闻网讯 2017年8月1-2日,第十一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召开。金成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邬国华女士在“绿色金融助推新能源发展”主题论坛作了主旨演讲,她演讲的题目是““一带一路”背景下新能源跨境投资并购分享“。
        以下为邬国华演讲文字实录:
        邬国华:第一个是合规,包括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和外商到中国投资合规的一些,新的政策法规监管环境新的发展。第二个,过去的12个月,特别是过去6个新的交易的情况。
        我本人主要是非常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跨境投资并购业务,在这方面我大概也做了快二十年了,大概有十年是在美国国际律师事务所做跨境投资业务。回到中国之后,特别是到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之后主要做跨境并购业务,包括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包括神华集团等等。还有一部分主要业务是代表跨国公司到中国投资,跟新能源有关的,像维斯塔斯,在这方面有一些心得跟大家分享。
        金诚同达有二十五年的历史,有87个高级合伙人,200多位合伙人,400多位律师,分布在全国8个办事处。我们业务涵盖领域6大部门,24个服务领域。这是我们的服务理念,这是业界著名的法律评级机构对我们的认可。
        先讲一下“一带一路”的政策。大家都知道,这个倡议是2015年3月份发布的。发布的这个倡议更多的是愿景,是对今后愿景的一个描述。今年5月份发布了《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讲话,对于“一带一路”做了一个更深层的解读,“一带一路”的路线图,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的“一带一路”研究副主任,正在做“一带一路”65个国家的风险投资报告,如果您对65个国家的风险投资报告感兴趣的,也可以关注北京律协的“一带一路”研究会。
        二、外商直接投资
        今年年初有一个5号文,在跨国投资公司里有很大的影响。从数据上来看,外商投资到中国有一些新的同比增长,但是总的来讲,在跨国公司的数据里,外商投资的环境是不容乐观的,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一些抱怨,说更多的机会留给了中国企业。我们了解到的是大量撤资的现象。国家也感到了一些担忧。在这个的背景下面,2017年5月份出了一个5月份,核心思想是什么呢?要促进内外资公平的竞争环境,包括在审批的过程中要统一标准,统一时限。在招投标的时候要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外,外资企业有权利通过新三板、主板、创业版等等进行股权统一,内外资企业统一适用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中国省市自治区出台一个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部署加大引进外资力度营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环境。外商投资跟“一带一路”,跟新能源有什么关系?我举两个例子,最近有两个公司的客户,其中有一个公司正在跟国家电网很大的子公司谈股权收购的问题。跨国公司在世界、在中国做的非常好,但是他关注了“一带一路”,提出是“一带一路”有一个设备走出去,这个跨过公司希望通过中国的央企或者民企投资合作的形式,参与到“一带一路”设备走出去国家大的战略里面。国内的招投标,或者走出去的招投标要设在中国。信保有政策险,在保险业务方面对企业有一定的要求,需要企业在中国。“一带一路”的政策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外商投资到中国业务量的增加。通用公司是一个跨国集团,其中有一个板块是能源方面的,有自己的装备,寻找各种各样的途径跟中国的企业合作,在“一带一路”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的项目中把设备通过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到“一带一路”大的战略里面。新能源汽车方面,上个月,戴姆勒与北汽集团宣布在中国产新能源汽车。
        二、“一带一路”下对外投资新数据
        2017年1-6月,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的47个国家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6.1亿美元,同比下降3.6%。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监管环境由紧到松,又从松到紧。特别是过去的6个月,政府的发文包括一些政策性文件,都强调真实性投资,特别是对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极了不等存在不真实性的问题。我们很欣慰的看到,关于“一带一路”产能合作方面,中国政府还是非常支持的。7月份出的文也是再次强调国家对“一带一路”投资的支持。
        三、海外投资案例
        光伏、太阳能,还有风电。我的演讲虽然比较简短,但是希望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信息。谢谢大家!(能源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