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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力大用户违约被罚 直接影响2017年申报电量 2017-02-27 10:36:09

摘要:近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16年度直接交易违约企业监管意见的通知,披露了违约的电力市场主体名单以及扣减的2017年申报电量的比例,并建立电子档案纳入全国交易市场信用记录。

  近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由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和山西经信委联合引发的关于2016年度直接交易违约企业监管意见的通知,通知详细披露了违约的电力市场主体名单以及扣减的2017年申报电量的比例,并建立电子档案统一纳入全国交易市场信用记录。在全省公开通报批评,上报至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并统一汇总至第三方征信机构“信用中国”。通知提到,根据《关于修订山西省电力市场规则有关条款的通知》中第六十二条“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发生违约电量的,适当调减其次年申报电量”的规定,对全年合同加权平均违约率低于97%的49家用户,分四个档次扣减2017年市场交易电量上限。而且电力用户及对应发电企业在3月10日前分别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2016年违约责任履行或达成谅解的情况。逾期未完成,山西能监办将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第七十五条“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已签订的交易合同或协议的,经核实,予以强制退出”的规定,另行处理。

  自2016年以来,信用评价机制反复被提及,2016年10月18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决定设立“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山西评价中心”,2016年11月,中电联发布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随后2016年12月1日起,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山西评价中心正式开始为企业免费开展信用建设相关咨询服务。此次监管力度之大显示出山西为严肃市场秩序,强化信用评价工作的决心。
  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2016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中提到要逐步完善行业信用体系,范围不断覆盖到各类电力市场主体,并积极推进信用评价、市场黑名单管理、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等重点工作。随着2017年各省市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展开,以及售电公司的加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对电力市场各类主体的监管作用将逐渐凸显,此次山西对违约用户的通报与惩戒也为售电公司及其他市场主体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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