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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发布20项措施缓解弃风弃光 2020年控制在5%以内 2017-01-20 16:07:47

摘要:1月19日上午,国家电网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出20项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具体措施,涉及电网建设、调峰能力建设、统一规划研究、关键技术研究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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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上午,国家电网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出20项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具体措施,涉及电网建设、调峰能力建设、统一规划研究、关键技术研究等多个方面。
  据相关人士介绍,国网公司将明确相关责任部门,提出力争2017-2018年弃风、弃光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到2020年,根本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弃风弃光率控制在5%以内。
  过去一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保持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底,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26亿千瓦。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已经是16个省区的第二大电源。
  风电及光伏电站分布极不均衡,77%风电装机分布在“三北”地区,41%太阳能发电装机位于西部地区。也正因为特殊因素,过去一年弃风弃光在“三北”地区进一步恶化。政府部门曾出台了多项措施以图缓解可再生能源行业这一顽疾,更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多项解决方案。输送、调度新能源的电网企业,此次提出了具体的促进消纳措施和方案,值得业界期待。
  20项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跨区跨省电网建设,扩大新能源配置范围
  1.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跨区跨省输电通道,2017年建成大气污染防治“四交四直”特高压工程和酒泉~湖南、扎鲁特~青州直流工程,2018年建成准东~皖南直流工程,优先安排新能源外送,最大限度解决弃风弃光问题。
  2.加强电力统一规划研究、优化布局,储备一批后续外送通道项目,2017年开工建设“西纵”交流,陕北~武汉直流等一批特高压工程,全力服务集中式新能源外送。
  3.加大城乡配电网建设投入、加快升级改造,满足分布式能源接入需要。
  二、加强调峰能力建设,提高新能源消纳比重
  4.全面做好河北丰宁、陕西镇安、辽宁清原等已经开工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新开工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5.研究提出我国火电机组调峰改造规划和计划,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沟通汇报,力争“十三五”末完成4亿千瓦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改造。严控东中部地区煤电建设,为新能源发展腾出市场空间。
  6.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全面实施清洁取暖以电代煤,提升用电需求,力争到“十三五”实现电能替代5000亿千瓦时。加大力度推进新能源替代燃煤自备电厂电量,实施新能源电蓄冷(蓄热)项目。
  三、突破电网核心技术,提升大电网平衡能力
  7.加快虚拟同步发电机、微电网储能、“互联网+”智慧能源等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修订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提高各级电网智能化水平。
  8.加快实施电网实时调度,开展跨区、跨流域的风光水火联合运行,大幅提高新能源发电的稳定性,实现多种能源发电以及新能源出力与用户响应的联合平衡。提高风况、光照、来水的预测精度,满足现货市场需求。
  9.提升源网荷友好互动水平,完善补偿激励机制,实施用户可中断负荷控制,主动响应新能源出力变化。
  四、着力打破省间壁垒,构建全国电力市场
  10.优化调度运行,统筹送受端调峰资源,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基础上,在全网范围统一调度、优先利用新能源,有效缓解弃风弃光问题。
  11.加快市场机制研究,推动尽快完善市场规则、新能源交易机制、电价政策,推动建立有利于打破省间壁垒、促进清洁能源跨区跨省消纳的电价机制和新能源消纳配额制度。
  12.加快构建全国电力市场,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各省电力交易中心为平台,积极组织新能源跨区、跨省交易,扩大新能源消纳范围,减少弃风弃光电量。
  13.加快研究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配合做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专项改革试点,充分调动火电企业主动参与调峰的积极性,引导微电网、储能、用户可中断负荷等参与调峰调频,推动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新能源消纳。
  五、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加强技术与政策研究
  14.与葡萄牙、丹麦、西班牙、德国等国家相关机构建立常态化交流与合作机制。。
  15.认真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研究提出促进我国新能源消纳的综合方案,列出技术路线和政策清单,提升电网平衡调节能力,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
  16.联合中国工程院等权威机构,开展电网适应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接入的关键技术攻关,深入开展交易机制、电价政策、配额制度等研究。
  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汇报沟通
  17.公司成立促进新能源消纳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8.优化公司考核指标体系,将促进新能源消纳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的考核内容。
  19.2017年度第一季度,组织召开促进我国新能源消纳综合方案研讨会,邀请中国工程院、发电企业、行业协会、中介咨询机构参加,广泛听取意见,形成建议,上报国务院和有关部委。
  20.积极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汇报市场规则、电价机制等政策需求,加强与地方政府、发电企业沟通协调,争取共识,形成合力。(《南方能源观察》何诺书、刘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