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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基本实现农村稳定可靠供电全覆 2016-12-07 18:09:27

摘要:日前,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 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 9%。

  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基本实现农村稳定可靠供电全覆盖
  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日前,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
  为显著提升贫困地区的“造血”能力,《规划》要求,优先布局建设能源工程。
  积极推动能源开发建设,煤炭、煤电、核电、油气、水电等重大项目,跨区域重大能源输送通道项目,以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在贫困地区优先规划布局。加快贫困地区煤层气(煤矿瓦斯)产业发展。推进跨省重大电网工程和天然气管道建设。加快推进流域龙头水库和金沙江、澜沧江、雅砻江、大渡河、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重大工程建设,努力推动怒江中下游水电基地开发,支持离网缺电贫困地区小水电开发,重点扶持西藏、四省藏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小水电扶贫开发工作,风电、光伏发电年度规模安排向贫困地区倾斜。
  《规划》明确,开展资产收益扶贫。
  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渠道,光伏扶贫工程将覆盖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保障280万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装机200万千瓦,收益惠及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100万贫困农户。
  同时,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光伏、水电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创新水电、矿产资源开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方式,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项目开展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
  为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规划》要求,多渠道解决生活用能。
  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行骨干电网与分布式能源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工程,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设施农业发展相结合,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针对革命老区的发展问题,《规划》要求:
  规划建设能源等基础设施工程,支持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实施贫困村通动力电规划,保障生产用电。推动脱贫攻坚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融合,促进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生态环保设施城乡统一布局建设。
  为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补充作用,《规划》强调:
  66家中央企业在定点帮扶的108个革命老区贫困县和贫困村中,建设一批水、电、路等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加快老区脱贫致富步伐。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规划范围包括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片区县、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正式印发,为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提供行动指南,对于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