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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电价:一样的内涵 不一样的外延 2018-12-05 12:11:49

摘要:在竞争性的市场中,理应由市场决定价格,更准确地说,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不是先固定价格,再将产品推向市场,如此本末倒置,无异于缘木求鱼,其结果定然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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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竞争性的市场中,理应由市场决定价格,更准确地说,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不是先固定价格,再将产品推向市场,如此本末倒置,无异于缘木求鱼,其结果定然背道而驰。
  原本以为只是看客,没料到又被舞台上扔下的石头误伤,燃煤电厂继续以“受气包”诠释自己的角色。套用一句小品台词,防不胜防啊!
  据媒体报道,日前,多地在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下降政策过程中,同时下调了燃煤机组上网电价。
  有专家表示,从最初的一般工商业电价下降10%由电网承担,到现在有的地方政策开始指向发电厂,无异于把降价负担由电网侧转移到发电侧。
  众所周知,近年来,火电企业盈利水平每况愈下,经营环境更加恶劣,前有上网电价堵截,后有电煤价格追赶,四面楚歌,无力回天。尽管今年前三季度电力需求向好,但是,不足以助力火电企业突破重围。此番降价“殃及池鱼”,对很多地区火电企业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可“负担转移”之说,理由是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与一般工商业分属不同“路段”,各说各话,各论各亲,不必过度解读。
  不过,从事物普遍联系原理出发,选择在一般工商业电价下降政策即将收官的敏感时间段,下调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难免让人心旌摇曳,浮想联翩。
  退一步言之,如果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为何此时突发奇想,匆匆下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
  另有一种说法是,下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旨在驱动煤电进入竞争性电力市场,进而让可再生能源更具价格竞争力,有利于电力结构低碳化。
  然而,在竞争性的市场中,理应由市场决定价格,更准确地说,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不是先固定价格,再将产品推向市场,如此本末倒置,无异于缘木求鱼,其结果定然背道而驰。
  且不论两者降价是否密切相关,客观上,下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之举,必然有利于一般工商业电价下降目标的实现。但是,同样是降价,其结果和影响已经泾渭分明,毋庸赘言,不言而喻。
  即便是下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不同的地方依然有着不同的外延。媒体报道显示,各地降低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措施大致可分两类。
  其一,将部分高于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降低至标杆电价。其二,直接降低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前者以河北、天津、山东等地为引领,后者以山西、陕西、江苏、西藏为代表。
  如果说前者只是动了部分火电企业的奶酪,那么,后者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连锁反应,不仅是煤电企业受损,新能源企业同样难以幸免。因为标杆电价是参照物,其波动必然会引发其它类型电价的变动。
  公允而言,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下降政策,发电侧理应有所但当,不可能置身事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壁上观。毕竟电力行业具有较强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电价体系也不例外。
  但是,近两年来,发电企业的经营状况有目共睹,普遍身陷低迷窘境。此时此景,被迫降价,有可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价格的市场属性更加突出,归根到底,还是要进一步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电力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让市场来确定电力价格,甚至是煤电企业的去留,而不是拆东墙补西墙,否则,难免会顾此失彼,进退维谷。
  版权声明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年11期,作者系本刊总编/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