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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撬动”企业绿色生产 改革效益已初露端倪 2018-05-11 12:17:33

摘要:今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按照税法规定,环保税是按季申报,4月1日进入环保税的首个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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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共有24.46万户纳税人完成环保税纳税申报——
  企业既算经济账又算环境账
  环境保护税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征税,覆盖4类主要污染物、100多种主要污染因子
  鼓励清洁生产、鼓励集中处理、鼓励循环利用是环保税的3个政策导向
  “环境保护税作为专门的绿色税种,其开征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主要是为了让企业既算经济账又算环境账,使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加速绿色转型,让清洁生产的企业获得发展先机。”5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按照税法规定,环保税是按季申报,4月1日进入环保税的首个征期。截至4月18日环保税首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全国共有24.46万户纳税人顺利完成环保税纳税申报。剔除一些法定不需申报情形,基本实现了应申报尽申报,共计申报应纳税额66.6亿元,扣除申报减免税额22亿元后,实际应征税额44.6亿元。“因税款入库还未结束,这个数字不是最终入库结果。总体看,与去年一季度排污费相比实现了平稳增长。”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环境保护税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征税,覆盖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主要污染物、100多种主要污染因子。“我们也查阅了有关资料,目前来看,我们的环境保护税是世界上覆盖面广且作用直接的环境保护税。因为国外有些单行环境保护税没有覆盖我们这么多污染物,也没有这么多污染因子。有些是对碳排放征税,不是直接的,我们是对污染物征税,所以覆盖面广、作用最直接,这进一步树立了我们国家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蔡自力表示。
  从首个征期的情况来看,环保税起到了哪些积极效应呢?孙群举了一个例子。河北一家企业2017年投入1000万元改造废气处理设备,今年一季度该企业排放的3个主要污染物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44.6%、26.4%和26.8%。因为排放量下降幅度较大,排放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30%以上,该公司又享受了税收优惠。今年一季度缴纳环保税约28万元,较环保投入治理改造前少缴约50万元税款,1年就会节省200多万元税款,5年左右就能收回环保投资治理成本。
  从环保税首季相关数据和典型企业案例来看,环保税鼓励节能减排、引导绿色生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改革效益已初露端倪。比如,全国主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去年同期均呈现下降趋势,特别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下降明显。另外,环保治理的投入力度也在增加。某地级市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企业的环保治理投入新增了大约60多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以上。
  “在制度上,环境保护税主要是通过构建两个机制来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蔡自力介绍,一是“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一方面,针对同一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按照排放量来征税。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设置了差别化污染当量值,实现对高危害污染因子多征税。二是“中央定底线、地方可上浮”的动态税额调节机制。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税额标准的上限和下限,授权省一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环境承载容量和承载能力,在上下限之间提出具体的适用税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鼓励清洁生产、鼓励集中处理、鼓励循环利用是环保税的3个政策导向。比如,纳税人应税大气或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可以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放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排放相应的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鼓励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此外,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