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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公布中国核工业集团党组巡视整改情况通报 2015-09-15 17:34:25

摘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3月2日至4月30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6月17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3月2日至4月30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6月17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从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一)从夯实党执政基础的高度把握巡视整改。今年是中国核工业创建60周年。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核工业是高科技战略产业,是国家安全重要基石,要坚持安全发展、创新发展,坚持和平利用核能,全面提升核工业的核心竞争力,续写我国核工业新的辉煌篇章。作为国家战略核力量的核心,中核集团公司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历史进程中担负着强军富国的光荣历史使命。

  中央第一巡视组代表党中央对集团公司开展专项巡视,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更体现了党中央对集团公司的重视、关心和爱护。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为集团公司敲响了警钟,指明了方向,是一副猛药去疴的良方。巡视指出的问题,暴露出集团公司在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与软,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集团公司在深化改革、依法治企、从严治党方面任重道远。党组深刻认识到,坚定不移把集团公司做大做强做优,最根本的是要在深化改革中加强党的领导,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以巡视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忠诚履行党中央赋予的神圣使命,以专项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严格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以后,集团公司立即召开党组会和巡视整改动员会,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有关指示要求统一思想,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党组书记在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就主持会议研究起草党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党组明确了“不走过场,标本兼治,动真格、见真章”的整改工作总基调,要求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提出要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重点从决策体制、工作机制、完善制度、管控流程等四方面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要求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类,立行立改;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纪律大检查,通过整改标本兼治,既严肃处理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效震慑,又针对体制机制问题,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党组专门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任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负责总协调,其他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党组书记孙勤主要精力放在抓巡视整改上,两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巡视整改。集中整改期内,党组先后组织召开11次党组会议、党建工作例会和专题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专项巡视以来,13名集团公司领导共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下基层调研检查巡视整改工作135次。党组书记分别在四川和福建主持召开片区会,约谈了13家成员单位的党委书记,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总经理定期召开总经理部例会,布置、检查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并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落实牵头的整改任务。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牵头整改任务抓部署落实,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三)建立整改工作闭环体系和考核机制。党组逐条认真分析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64条。按照“即知即改”“限时整改”“长期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对上述措施进行了分类,其中即知即改的107条,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对其他整改措施也将责任落实到人,集团领导挂牌督办。为做好移交问题线索处置、落实中央第一巡视组意见建议和中央第一巡视组领导到基层调研提出的问题、建议,党组经过研究也进行了逐项分解,分别制定措施落实整改。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在集团层面制定、修订制度64项。

  党组制定印发了《集团公司落实中央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集团公司落实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按照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具体措施、时限,做到问题、责任和措施一一对应。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集团公司重点战略任务,对责任部门(单位)进行考核,与绩效挂钩。明确了总部部门和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本部门(单位)落实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任务、措施、时间、结果签字背书。建立了周报和整改工作例会机制。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听取工作进度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党建工作例会机制,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重大问题,由党组会研究决策。

  (四)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中央第一巡视组的指导下,党组抓住专项巡视的宝贵机遇,以问题倒逼改革,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今年上半年,集团公司军工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主营收入、利润总额同比增长分别达到 26%和60%,资产负债率处于集团公司成立以来的最好水平,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几代核工业人历时20余年研发的中国唯一自主知识产权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准,首堆示范工程顺利开工建设。支撑国家“走出去”战略,核电出口取得突破。资产证券化步伐不断加快,所属成员企业中国核电公司实现A股首发上市。

  二、不折不扣落实好巡视整改要求强化成果运用

  (一)关于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靠前指挥,主动担当。今年以来,集团公司党组先后43次召开会议(包括17次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7次党建工作例会、10次专题会、9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党组书记孙勤主持或主讲38次),学习传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讲话精神,研究落实专项巡视工作。专项巡视期间,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专项巡视工作指导调研活动的通知》,对“三个落实情况”(中央专项巡视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落实情况,集团公司各级党委、纪委在专项巡视中“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孙勤、钱智民带头,党组成员和其他集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通过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对集团公司110多个单位(部门)配合专项巡视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指导。党组成员撰写并向中央第一巡视组提交了指导调研报告。二是第一时间核实查办专项巡视案件线索。对中央第一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进行了逐一分类核实。党组对此高度重视,领导纪检组对信访件进行了梳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案件及时查办。专项巡视以来,对6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一案双查”,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3个成员单位纪委书记进行了问责、调整。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宣传力度。4月20日,召开了全系统严肃纪律、惩治腐败警示教育视频会,随后印发了《中核集团公司违纪案件情况通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下一步,还将专门印发《中核集团公司典型违纪案例选编(第一期)》,强化警示教育。专项巡视以来,通过集团公司媒体平台,第一时间通报巡视和整改工作进展,让全体干部职工时刻感受到巡视和整改的“现在进行时”,接受群众监督,为巡视和整改营造积极的氛围。四是领导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党组专题研究通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13项具体措施。在总部增设了纪检干部管理处,增加了纪检监察工作编制。配齐了全部八个业务板块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五是将党组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规定集团公司党组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对集团公司和各成员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细化了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个方面的要求;明确规定党组每季度专门听取一次纪检工作汇报;明确了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具体内容。六是将党的建设纳入发展战略规划。专门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党的建设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明确了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要求,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守国有资产不能流失,党建工作不能削弱的底线;使党建工作融入企业发展目标、融入企业体制、融入企业日常工作;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集团发展战略和管控模式相适应的“大党建”工作体系,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七是将落实“一岗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具体化规范化。印发了《中核集团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措施》和《中核集团公司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措施》,提出了58条具体措施。使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八是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增强对成员单位管控力。调整了集团公司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巡视机构,配强巡视力量。主动开展内部巡视监督,党组专门听取了汇报。2014年下半年以来对7家成员单位开展了巡视,坚持问题导向,指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落实“两个责任”等5个方面存在的206个问题,专门印发了巡视反馈意见,责令限期整改。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批内部巡视工作。九是大力继承和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弘扬核工业的优良传统,组织开展包括核工业发展史巡讲在内的一系列主题活动,将核工业传统教育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组织出版《核铸强国梦(上、下)》《核工业创建60周年纪念赋》文集。组织编写《集团公司发展史(1955-2015年)》。编制了集团公司军工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十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了集团公司《基层党委工作规则》和《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考核机制,发挥好党群绩效考核的引导作用。下一步拟出台《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和《成员单位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纪检组工作汇报,党委委员(党组成员)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领域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对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集中培训。

  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折不扣落实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一是动真碰硬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15年以来,集团公司共处理1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4人,通过调整岗位、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方式处理62人。集团公司纪检组直接组织了60个初核组,抽调225人次,对114件领导人员问题线索进行了核实。截至8月10日,集团公司纪检组查处违纪案件10起,对20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62人进行教育、提醒。各成员单位纪委(纪检组)查处违纪案件35起,给予54人党纪政纪处分。二是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按照中央纪委深化“三转”的要求,明确新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责成有关重点单位对纪委书记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制定出台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贯彻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强化对成员单位纪委的领导和监督职能。三是提高纪检队伍业务能力。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办案人才库建设的意见》,在集团公司层面选拔专家类、职业类、专业类三类办案人才,就相应条件、资格、推荐、培训、使用等提出明确要求。对纪委书记和办案骨干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四是强化成员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落实《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全系统所有成员单位对2015年上半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下一步将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制定《集团公司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若干规定》,对投资决策、物资采购等12个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关注范围和管控流程作出明确规定,规范纪委巡视监督内容、方式,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督管控模式。五是加强线索排查,开展交叉办案。明确纪检组原则上每半个月研究1次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不同来源线索的集中管理,统一登记、建立台账,做到数字清、情况明;注重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究,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定期提交问题线索数据分析报告。拟印发《集团公司纪检组问题线索交叉核查管理办法》,规范问题线索交叉核查的范围、组织人员、质量监控、经费保障等方面工作,提高问题线索核查质量和效率。

  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对反映问题较多的企业负责人举报情况进行了核实,根据核实结果作出了相应处理。建立健全了干部监督工作日常联系沟通机制,从严管理干部。二是严肃查处个别下属单位突击提拔领导人员、有些领导人员选拔标准把关不严格等问题。给予6名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谈话。还将专门召开会议,重申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对坚持选人用人基本原则和标准,加强任前考察了解等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三是加强干部管理总体规划,交流调整了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2名成员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和1名成员单位总会计师。梳理统计在同一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领导人员情况,制订了交流工作方案分批次实施。下一步将结合年度领导班子换届调整计划和预案,制定任职时间超过6年的有关领导人员交流计划,统筹考虑领导人员任职的相对稳定性。四是加强对成员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在总部增设了干部监督处,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加大对成员单位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查处问责力度。将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必须坚持的原则红线、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内容等纳入集团公司巡视内容。在2014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中,对主要指标不满意率超过10%的9家成员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对问题严重的1家成员单位由集团公司领导进行了约谈。今后,领导班子换届考察时同步进行选人用人工作现场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领导班子配备统筹考虑。五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落实中央新精神新要求,修订了《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理办法》,明确将填报范围扩大到全集团所有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增加了汇总综合、抽查核实相关规定,扩大随机抽查比例至10%,实行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凡提必核”。截至2015年7月,共核实165人。对所有党组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详细审查,共梳理出11类问题,列出了问题档案清单,后续将按政策逐一审查认定。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党组管理干部任职前征求纪检组意见管理办法》。2015年上半年,集团公司纪检组出具了对拟考察提任人员党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书面意见54份。严格党组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六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对《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杜绝了“以签报代替党组讨论决定”的情况,并对干部调整的事前、事后沟通以及考察、酝酿、决定等环节进一步细化了规定。制订了《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表》,提名人须书面提出推荐意见并签名,强化提名记实,落实提名人责任。每次党组会后第一时间向党组成员和涉及事项的部门、板块发送《党组会议定事项通知单》,坚持正面引导,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重新梳理干部任免工作权责界面,更加注重沟通和多方听取意见,加大了板块在直接管理班子中的提名权及参与权,充分发挥板块和所在单位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下一步拟汇编印发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并开展宣贯,对成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从严管理、从严要求。七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深化改革制订印发了《关于在集团公司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引导优秀年轻干部到事业发展急需的地方和岗位上去,对年轻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班子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原则和具体内容。《集团公司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管理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对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明确健全沟通酝酿机制的具体内容。加强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沟通,开展谈心交流。今年3月以来,党组书记与其他党组成员开展沟通交流谈心20次。总经理与总经理部成员逐一开展了谈心交流。三是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巡视整改相结合。党组分三个专题安排6次专题学习研讨,每次由一名党组成员作主题发言,一名非党组成员的集团领导补充发言,而后进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研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视发现的问题和分管的工作,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查找不严不实的表现,提出改进措施。下一步,将结合年底召开的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经验,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团结,增强班子整体合力。

  (二)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情况。

  2015年以来,集团公司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1起,给予53人党纪、政纪处分,对20人进行诫勉谈话。依法将8人移送检察机关立案。

  1.严肃查处小金库问题。一是严肃查处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私设“小金库”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和原子能公司等单位违规发放薪酬、福利问题。分别给予财务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蔡锡富、张逸、陈斌、韩洪学等人党纪、政纪处分。二是组织开展财务大检查。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财务大检查、整顿财经纪律工作。在组织所有成员单位自查基础上,成立了以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为组长的检查工作组,下设12个小组分别承担相应成员单位的检查任务。共有156位财审人员参加检查,其中集团公司内部抽调49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的会计师事务所派出107人。检查覆盖所有成员单位,其中集团公司直接组织检查187户,其中二级单位43户、三级单位109户、四级单位35户。集团公司未安排直接检查的单位,由各板块安排检查,实现了财务检查全覆盖。截至8月14日,集团公司组织各检查小组和板块完成了全部单位的财务检查工作,形成了报告,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通过检查共发现9个方面43类具体问题。各成员单位已按照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形成了整改报告。要求立行立改的已全部整改完毕;对于需要完善机制、制度,明确了时间节点、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措施,力争在2015年底前整改完成;对于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已分阶段制定措施整改。三是强化财务监管和财会队伍建设。针对部分财会主管人员知法犯法问题,特别强调加强对财务队伍的管理。印发了集团公司《委派总会计师重大事项独立报告管理办法》《成员单位总会计师工作制度》,加强委派总会计师管理,明确总会计师职责、权限,提高委派总会计师履职能力和效果。四是强化管控完善长效机制。印发了《集团公司内控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全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促进专项管理规范化。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制定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对标标准体系。调整成本控制机制,制定集团公司各项业务成本控制指标和标准体系,发布主要产品成本控制标准。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不断提升财务信息化水平,搭建统一财务核算平台,动态在线监控成员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建立集团“小金库”定期检查工作机制,形成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2.坚决整顿违规发放薪酬福利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是严肃查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给予原子能公司主要领导刘春胜、夏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原子能公司退回相关费用,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企业负责人、员工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规范福利费用支出管理。二是成立专门检查组对财务公司超发公积金、私发购物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按照人员、期限、类别等项目分门别类列出明细,提出了整改要求。责成财务公司制定私分购物卡、超发住房公积金清退方案,限期清退违规所得。责成财务公司完善制度、管控流程,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对中原公司领导班子违规购买商业保险问题,责成中原公司领导班子清退全部违规所得。集团公司于2014年对中原公司三名主要责任人分别给予了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职处分。对该公司超出工资总额发放工资性收入的问题,责成该公司开展自查,厘清工资总额外发放工资性收入的项目和列支渠道,厘清发放具体人员、数目等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清退计划,限期清退。修订了《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负责人年薪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薪酬范围和标准,严格制度执行,加大对违规领取薪酬的处罚力度。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修订了集团公司总部员工履职待遇、会议费和招待费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定额管理。有关单位按照审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收回超出工资总额发放的款项,并已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五是结合财务大检查,对薪酬福利计提和账务处理进行清查和整顿。重申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收入分配秩序,严肃收入分配纪律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约束机制,将滥发津贴补贴检查纳入集团巡视、审计和财务检查范围。

  3.严肃查处公款旅游禁而不绝的问题。一是严肃处理秦喜久等22人违反八项规定在国外公款旅游问题。国资委给予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吕华祥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部门主任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分别给予组织、参与公款旅游的核动力事业部原副主任秦喜久等人行政撤职、留党察看等党纪政纪处分,或给予诫勉谈话,并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其他人员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部门)给予党政纪处分和批评教育。责令所有参与公款旅游人员退赔了以公款支付的费用。二是严肃查处核二院等公款旅游案。对参与公款旅游的核二院院长肖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的中核海南海原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亚伟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免去其中核控股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的核工业档案馆刘忠秀、核工业北京化冶院潘佳林等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相关费用。三是健全并严格执行外事制度。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出访计划管理,确保出访活动与任务相匹配。今年以来,取消了成员单位16批次的出国申请,减少不合规出访人数44人次,缩短了境外停留时间。修订颁布《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等文件,细化审批流程,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出访任务管理。规定出访期间实行团长负责制,要求所有因公团组出行前须签订“团长承诺书”,承诺不组织、不参加公款旅游,返回后汇报出访成果及实际行程。

  4.对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对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核电管理支持研究中心原主任汪永平等分别给予开除党籍、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对有关人员给予诫勉谈话。

  5.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一是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业务招待费同比下降51.29%;企业负责人国内差旅费同比下降30.57%;企业负责人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同比下降46.69%;企业负责人通信费同比下降9.47%。集团公司总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51.07%;业务招待费下降45.53万元,同比下降58.65%;国内差旅费下降18.08万元,同比下降5.66%;通信费下降16.13万元,同比下降38.12%。二是组织对总部离退休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占用的办公室和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超标使用的办公室进行了清退和调整。共腾退、调整办公室47间,减少使用面积1271平方米。对成员单位负责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于超过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的,会同板块督促进行整改。三是对集团公司公车配备进行自查整改。组织对集团总部公车配备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下发通知,将对成员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发布了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规范集团公司总部公务接待管理,细化了集团公司公务接待的分类、标准、陪餐人数、纪念品等具体标准。规范了公务接待报销程序,设计制定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清单模板,招待清单如实反映招待对象、业务招待活动内容、招待费用等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责成各板块、成员单位制定实施细则。

  6.进一步健全专项经费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一是开展专项检查。2015年4月,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组织了对集中研发费、安全生产费、教育经费等经费的专项检查,对重点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向中央第一巡视组提交了专项检查报告。二是开展专项审计。2015年7月,组织了对集中研发费、安全生产费、教育经费等经费的专项审计,并形成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强化集中专项经费预算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过程监督,严格把关预算调整,切实保障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用等方面提出6条措施,限期整改。三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修订了集团公司《集中使用部分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实施细则》《集中管理的安全生产费用实施细则》《培训项目管理办法》《重点科技专项和优先发展技术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针对巡视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规范工作机制,完善业务流程,强化监管和监督考核,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和风险管控长效机制。责成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修订完善本单位相关制度并于2015年底前发布实施。

  (三)关于重大决策不慎造成损失,背后存在利益输送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并购项目盲目决策损失严重问题。一是严肃处理项目违规决策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国有资产损失。三是修订完善集团公司《自主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并购项目决策依据、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强化执行和监督检查。

  2.对违规操作涉嫌利益输送、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问题立案调查。集团公司主动与地方纪检部门、检察机关联系,共同开展涉嫌利益输送有关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并将有关责任人移送地方检察院。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集团公司拟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与“三重一大”相关的资金支付制度,强化执行、堵塞漏洞。

  3.开展企业改制和矿权处置专项检查。一是责成208大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完善集团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明确各层级单位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明确各类资产处置事项工作程序、工作流程,建立明确的资产处置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指导地矿事业部制定发布《地质矿产事业部探矿权管理办法》等。集团公司将组织有关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

  4.开展科学决策专项治理。一是加快基本制度建设。正在对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委会工作规则等基本治理制度做全面修订;针对决策前论证有关事项拟新增制度12项,修订制度15项,计划2015年年底前完成。二是制定权力清单。目前已完成董事会、董事长、核军工委员会、总经理的决策职权清单的编制工作,将于年底前制订党组决策事项清单和相关实施细则。三是完善授权体系。修订了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完善了授权范围,细化了授权分类。总经理部正在制定对经营层其他成员的授权清单,以及集团公司对板块的授权清单,计划2015年年底前完成。四是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提交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主体议案审签程序。五是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集团公司为成员单位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集团公司高风险重大投资项目风险评估情况开展程序性合规审查。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强化决策后日常风险管理,及时防控和化解实际执行和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专项风险评估业务的培训、评价和考核。

  (四)关于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领域廉洁风险较大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成员单位违规指定非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问题。一是核实问题,准确定性,落实责任。并对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是搭建集团公司统一的招标采购平台,目前已投入运行,实现了采购全流程的电子化和采购活动的全程在线监督。已有80余家成员单位通过该统一平台开展采购活动,争取年内非密采购物项的电子采购率达到50%。三是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责成有关单位完善制度程序,规范施工、货物和服务项目的付费合同从采购策划至完成合同签订全过程活动的管理。完善工程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领导小组可要求评标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审查确认,甚至可另行组建评标委员会审查确认,细化职权,确保违规干预招投标的问题不再发生。四是加强经验反馈总结。责成有关成员单位完善工作程序,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加强招标采购策划,建立、执行供应商黑名单制度。五是深入开展招投标监督。修订了《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专门成立了中核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重大招投标项目的专业监督机构,规范了招标监督的责任主体、监督级别、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和监督责任,明确了十项监督要点,并将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纳入集团公司JYK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2.关于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问题突出问题。一是严肃查处插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违纪违法案件。根据中央第一巡视组和国资委纪委移交、转交的问题线索,组织力量对反映领导人员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的6个问题进行了核查,对已经查实的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插手工程招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事项的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单位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移交地方检察机关继续办理。二是开展工程建设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组织全系统分管招投标和设备采购的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300多人进行自查自纠,签字背书,承诺不插手工程建设。对于主动报告违规违纪情况,情节轻微、确有悔改表现的,通过警示谈话、教育诫勉、函询了解等给予教育、挽救。三是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制度。加强对招标采购业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继续深化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专项治理。四是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三率”工作。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继续作为集团公司线索核查、纪律审查的重点,着重发现、严肃处理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

  3.关于有的下属企业负责人插手职工异地安置工程问题。一是经核查,2009年中核四川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异地安置项目建设过程中,与资质不够的某公司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在未经集体研究情况下,由主要领导决定安排该公司进场施工。对此集团公司已于2011年10月分别给予四川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三名主要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二是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对有关项目和工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三是针对问题暴露出的项目单位项目管理规范意识不强的问题,责成有关板块和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合同管理,做好廉洁风险防控,深化依法依规治企。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和素质。

  4.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缺乏监管。一是对成员单位有关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报告,并督促项目单位进行整改。2015年7月,组织开展自查治理整顿,要求各单位全面梳理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善项目管理体系。拟印发《集团公司在建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加强在建项目监督。二是深入开展招投标监督。修订了《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设立专门监督机构,对有关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对制度落实、程序规范等方面的十余项问题进行整改。将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纳入集团公司考核体系。三是建立集团统一评标专家库。专家库已上线运行,收录169个专业2000余位专家。已有30家成员单位通过评标专家库进行了近700个招标项目的专家抽取。目前该评标专家库已整合纳入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从流程上固化了专家随机抽取的方式。四是进一步细化明确邀标范围。拟组织各板块进一步细化邀标方式的审批程序。近期将编制可采取邀标工程/设备清单。未列入清单的工程/设备,原则上不允许邀请招标。

  5.关于个别成员单位通过邀标方式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定标随意性大问题。一是认真核查问题原因并对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责成有关成员单位调整招标管理机构,完善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定、修订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采购审批权限和流程,规范采购、招投标管理、各类非招标采购,明确竞争性谈判评审标准,规范定标。针对规避招标、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合理确定中标人等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作出严格规范,对有关工作程序和评分标准进行细化,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关于物资设备采购管理薄弱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集团公司研究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目录树,拟制定发布《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对集团公司所有采购活动的基本原则、采购方式、基本流程等进行统一规范;修订供应商管理、评标专家管理等二级管理办法,细化相应领域管理要求、程序。督促各板块和成员单位年内建立健全自身采购管理制度体系。二是积极推进集中采购。责成核动力事业部组织核电工程公司、中原公司等相关核电工程单位形成核电工程设备、服务、施工的集中采购机制。三是进一步开展采购管理提升。组织各板块对照国资委采购管理专项提升对标指标,对2014年度采购工作开展对标自评,并提出采购管理提升目标,要求2017年采购管理达到良好水平。

  专项巡视期间,按照“下沉一级”的要求,中央第一巡视组深入集团公司基层单位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和基层单位反映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建议。集团公司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将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分解,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了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限期完成,切实解决基层单位的实际困难,加强集团公司管理。

  三、深化和巩固巡视成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7月29日,国资委专门召开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集团公司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巡视成果,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下一步,集团公司党组将按照中央第一巡视组的要求,紧紧盯着整改问题和意见建议落实,驰而不息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在已有阶段性成果基础上,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和措施,利用集团公司党建工作例会的机制,定期专题研究落实情况。将抓好巡视整改措施的落实作为集团公司各级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指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回潮反弹。结合党组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开展“回头看”。对各单位(部门)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绩效、薪酬挂钩,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工作,切实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坚持对违纪行为、腐败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违纪和腐败案件。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以严明的纪律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重点对“三个以后”踩红线、闯雷区行为,从严从重严肃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通报,绝不姑息迁就。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一案双查”。继续认真开展廉洁从业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形成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剑指问题倒逼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将此次巡视发现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纳入改革顶层设计,结合制定实施“十三五”战略规划统筹考虑。在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基层单位党组织工作机构,合理配备党务工作人员。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努力建设一支善于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党组织书记队伍。用2-3年时间,把各级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将党务工作人员纳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体系,与同层级经营管理人员同考核、共奖惩。

  四是深化依法治企,巩固长效机制。坚持依法治企与依规治党相结合,把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法纳入集团公司章程,使党组织真正成为集团公司和各成员单位建立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实现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企纳入年度工作任务,与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任务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形成长效机制。依规治企,强化遵守制度、敬畏制度的企业文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从落实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10-68555155,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1号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5,电子邮箱:dangqun@cnnc.com.cn

 

中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

2015年9月15日